應廣大群眾的要求,本活動將延長收件了!!!
期望藉由本活動之舉辦,甄選出成效良好且具創意之建築物外部環境改善案例,並給予實質獎勵,藉此引導市民重視建築物外部環境品質與景觀,激勵市民主動進行環境改善。此外,所有獲選作品並將編輯出版,廣為宣導,提供台北市市民自我改善生活環境的示範,藉此促成都市環境品質與整體景觀之全面提昇。
應廣大群眾的要求,本活動將延長收件了
有 獎 甄 選 活 動 參 加 辦 法
活動宗旨 /期望藉由本活動之舉辦,甄選出成效良好且具創意之建築物外部環境改善案例,並給予實質獎勵,藉此引導市民重視建築物外部環境品質與景觀,激勵市民主動進行環境改善。此外,所有獲選作品並將編輯出版,廣為宣導,提供台北市市民自我改善生活環境的示範,藉此促成都市環境品質與整體景觀之全面提昇。
報名資格 / 1. 台北市轄內之「私有」土地或合法建築物之合法部分,未曾獲政府補助者,凡於本活動報名截止日(延長至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前已完成之工程,皆可由其改善者(包括1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超過一人時為代表人] 2土地、合法建築物使用人3公寓大廈之管理委員會)報名參加。 2. 由市民推薦外部環境改善具創意且成效優良值得獎勵之「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
甄選項目 / 本有獎甄選活動依空間性質不同區分為四項,建築物內部空間則不納入本次甄選範圍。參選作品應儘量整合連續三戶以上,或採全街廓、全社區共同參與之方式,以發揮空間改造整體效果。 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則由市民推薦有助於本市市容或社區環境改善之公有建築或開放空間,請推薦者提供改善前、後照片並發表該作品對於環境改善之感想、小故事等…。
(1)私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 [建築物立面]: 建築物立面造型、色彩、植栽、招牌、陽台、屋頂等。 [開放空間]: 開放空間之綠、美化等。 [歷史性建築物]: 歷史性建築物或其他具紀念性或藝術價值建築物,依原貌整建、維護,或恢復其傳統建築特色之個案。
(2)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 [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 由市民以照片及文字敘述推薦本市發揮空間改造整體效果之公有建築物及開放空間。
報名應檢具資料 / 各報名項目應備妥資料如下: 請至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下載或逕向本局第四科都市變臉工作小組索取。 (1)報名表格 (2)提案者(改善者)簽署之聲明書,如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名義提出申請者,則僅需檢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組成之管理委員會設立之核可函影本即可,無須填具聲明書。 (3)完工前後對照照片(照片務求清晰,且可充分突顯改善之環境主題;完工前照片原則至少一張、完工後照片至少五張)。 (4)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之提名者需提供改善前、後照片、相關文字敘述並提供環境改善者(如一人以上時為代表人)基本資料。
報名時間與地點 / 報名時間應廣大群眾要求以延長至九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前,依本活動參加辦法規定備妥相關資料送達「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第四科都市變臉工作小組」,逾時不予受理。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110市府路一號南區九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第四科)
活動獎勵 / 1有獎甄選活動獲選個案之提案者(改善者)可獲頒獎金及獎牌。
(1)私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
[建築物立面] 變臉金獎:計一名,獨得獎金十二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銀獎:計一名,獨得獎金七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銅獎:計一名,獨得獎金五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佳作:計三名,獨得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乙面。
[開放空間] 變臉金獎:計一名,獨得獎金十二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銀獎:計一名,獨得獎金七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銅獎:計一名,獨得獎金五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佳作:計三名,獨得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乙面。
[歷史性建築物] 變臉金獎:計一名,獨得獎金十二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銀獎:計一名,獨得獎金七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銅獎:計一名,獨得獎金五萬元及獎牌乙面。 變臉佳作:計一名,獨得獎金一萬元及獎牌乙面。
(2)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 市民推薦本市發揮空間改造整體效果之公有建築物及開放空間。
優選獎:計三名,各得獎牌乙面。 文采獎:計三名,各得五千元及獎牌乙面 公共環境設計獎:計三名,各得五千元及獎牌乙面
2參加推薦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之市民,除可參加抽獎,抽出30名幸運得獎者,獲贈精美紀念品乙份外,另就文章投稿部分選出優秀投稿者三名頒予「文采獎」(包括獎金、獎牌);針對公有建築物或開放空間之優選作品,將頒予環境改善之設計者「公共環境設計獎」三名(包括獎牌及獎金)。
評選標準 / 評選原則及評分比例如次: (1)有效性(40﹪) 作品內容是否能突顯地區環境風貌與特色,且對於改善環境品質、增進公共安全與防災或提振地區商業機能有顯著效果。 (2)創 意(30﹪) 作品內容是否具獨創性與前瞻性。 (3)永續經營(30﹪) 作品是否有效協調、整合群體意見,並致力建立後續管理維護機制。
活動洽詢 /本活動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 第四科 葉意雯小姐 (電話)02-2725-8289;(傳真)02-2759-3319 或至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 查詢
附 則 / 1參選作品應符合現行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建築等相關法令規定,參選者請確實查明其合法性(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標示參選建築物或開放空間之範圍,並請配合本局評選會議前之現地勘查作業。 2曾接受政府補助者,不予納入本次活動評選。 3未依本甄選須知規定格式、內容製作資料者,不予納入評選。另參選作品無論獲選與否,作品均不予退還,並得由本府擷取適當項目編輯成果以為宣導之用,報名者不得提出異議。 4本局應本活動實際需要,保留變更活動內容等相關事項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