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即日起至103年4月30日(三)為止,主辦: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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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高雄市無障礙友善環境評選活動
【參選辦法及評選標準】
壹、活動宗旨
「無障礙友善環境」列為國家「全人關懷生活環境科技發展計畫」,涵括身心障礙、老年人等行動不便者之需求,推動建置適合所有人的建築與都市環境,使所有人無論其年齡、性別、身心機能等差異,都能享有安全、便利、友善的居住環境。
高雄市政府為落實「高齡友善城市」、「最弱勢、最優先照顧」政策理念,及因應國內高齡社會趨勢,推動建置適合障礙者及高齡者之無障礙環境,為能鼓勵及宣導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人或起造人及建築相關從業人員對此項業務之重視,遂從101年開始持續辦理「高雄市無障礙友善環境選拔」,期能藉由本計畫給予從事無障礙相關工作第一線之設計及管理從業人員與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實質之鼓勵,也為無障礙業務推動立下階段性的里程碑,亦是進入全民無礙環境及通用設計領域,讓高雄市成為一個無障礙生活環境的模範宜居城市。
貳、相關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協辦單位: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脊髓損傷者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啟聰協進會、台灣無障礙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肢體障礙協會、社團法人高雄市自閉症協進會、高雄市盲人福利協進會、高雄市建築學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高雄縣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臺灣建築學會
參選資格
一、於103年4月30日前已完工且領得使用執照之公共建築物。
二、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170條正面表列適用範圍分組評選:
第一組:旅館類
第二組:餐廳類
第三組:學校類
第四組:住宅類
第五組:加油站、便利商店類
第六組:其他各類公共建築物
三、政府機關或相關單位推薦。
參、獎勵對象:經評選獲得優良之建築師、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或負責人或管理人)及承造單位並公開表揚。
肆、評選辦法: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調整之
一、初選:由主辦單位成立專案小組,依評選標準進行書面初選。
二、決選:由評審委員實地評選後,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就各項評選標準評選,選出優勝者。
伍、評選標準
一、符合「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設置情形─60%
二、優於「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設置情形─10%
三、無障礙各項設施管理維護情形─10%
四、友善空間貼心設計理念、創意與通用設計理念含各項設施攝影資料者尤佳─10%
五、參選書面資料製作─10%
陸、獎勵措施
一、原則各類分別選出本市優良無障礙友善環境之特優1名、優等2名及友善建築數名(由評選委員會決定)。
二、特優及優等得獎建築物頒發優良認證標章、獎狀各乙份予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或負責人或管理人)、設計單位及承造單位並辦理公開表揚。
三、友善建築得獎建築物頒發獎狀乙份予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或負責人或管理人)、設計單位及承造單位並辦理公開表揚。
柒、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3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5時為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訊息:「103年度高雄市無障礙友善環境評選活動」參選辦法及評選標準等報名資料詳情請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網站http://build.kcg.gov.tw/下載。
三、報名方式:採志願報名或推薦報名
(一)
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地址:80203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註明:「103年度高雄市無障礙友善環境選拔活動作業小組」收)。
(二)或親自送件:請於上班間內(非國定假日,周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至郵寄上述投稿收件地點。
(三)聯絡窗口:若有相關問題請洽
07-3315502謝秋分或施琬琳小姐。
四、報名文件一旦收件後,參加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還或增減任何內容。
捌、獎項、獎品與本活動內容、期程如有更動,以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告為主,本機關保有更動之權利。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處網站http://build.kcg.gov.tw/
連絡人:謝秋分或施琬琳小姐 聯絡電話:07-331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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