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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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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10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止,主辦: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無標題文件

臺北市老舊公寓增設電梯全國首創簡易補助方案-100%同意取得建築許可,最高300萬元補助。另外牆修繕拉皮補助同步開放申請

為快速改善高齡社會及行動不便者之生活需求及提昇老舊建築物使用效能,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自104年9月9日起公告施行「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未來6樓以下公寓申請電梯補助,不需要再透過冗長的法定都更審查程序,只要該棟建築所有權人100%同意並領取電梯建築許可,即可提出申請。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50%,且不逾新臺幣200萬元;如果電梯規格符合通用設計規範,可提高至300萬元上限。

更新處表示,因應高齡友善城市並落實無障礙生活環境,老舊公寓增設電梯已是未來必然趨勢,為鼓勵老舊公寓加設電梯並提高整合度,更新處創全國首例,訂定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跳脫冗長都更程序,凡是104年9月29日之後取得電梯建築許可或使用許可之公寓大廈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

另外牆修繕拉皮及居住環境更新改善補助,本年度自9月14日起受理申請,惟7樓以上建物需先經老屋健檢評估為D、E級及提列建議改善事項後始得提出申請。每案補助總工程費最高45%,且不逾新臺幣1000萬元為限。倘住戶有同時申請增設電梯及拉皮補助,則須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程序申請。

補助方式

臺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僅增設電梯)

104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拉皮或拉皮+電梯)

補助對象

*屋齡20年以上,6樓以下建築物。*非單一所有權人。

*屋齡20年以上,6樓以下建築物。

*7樓以上需經老屋健檢。

*非單一所有權人。

辦理程序

取得建築許可後即可申請,流程簡易

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

同意比例

該「棟」所有權人100%同意。

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3/5同意,產權面積2/3同意。

補助費用

*一般補助,總工程費50% 200萬元上限。

*通用設計,提高至300萬元上限

總工程費45%1000萬元上限。

申請時程

104年9月29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104年9月14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若市民想更了解補助之詳細內容與差異,可逕向更新處委託輔導團隊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電話:2365-8140轉231)或更新處(電話:2321-5696轉2821、2822、2823、2824、2943)洽詢,或可上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uro.gov.taipei/,於首頁/宣導專區/104年度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申請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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