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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章程修訂條文(7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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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第二次會員大會(71年2月6日)修正通過修正第六條、第十五條及第廿九條條文 ==================== 【第六條修正條文】 本會會員分學生會員、仲會員、正會員、贊助會員、永久會員及榮譽會員六類,正會員照本章第十一條之規定得銜升為會士。又會員一詞,以後用作集體名稱時,包括學生會員、仲會員、正會員及會士在內。 【第六條原條文】 本會會員分學生會員、仲會員、正會員、贊助會員及榮譽會員五類,正會員照本章第十一條之規定得銜升為會士。又會員一詞,以後用作集體名稱時,包括學生會員、仲會員、正會員及會士在內。 ==================== 【第十五條修正條文】 凡對於本會有特殊贊助者,得由理事會通過,為贊助會員。凡會員經理事會通過可申請永久會員。 【第十五條原條文】 凡對於本會有特殊贊助者,得由理事會通過,為贊助會員。 ==================== 【第廿九條修正條文】 本會經費,以下列各款充之︰(1)會員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如左︰學生會員︰入會費五十元,常年會費一百元。仲會員︰入會費一百元,常年會費二百元。正會員︰入會費二百五十元,常年會費五百元。贊助會員︰入會費免,常年會費一萬元整。永久會員:入會費五千元正,常年會費免(2)補助費。(3)自由樂捐。(4)基金孽息。 【第廿九條原條文】 本會經費,以下列各款充之︰(1)會員入會費及常年會費如左︰學生會員︰入會費五十元,常年會費一百元。仲會員︰入會費一百元,常年會費二百元。正會員︰入會費二百五十元,常年會費五百元。贊助會員︰入會費免,常年會費一萬元整。(2)補助費。(3)自由樂捐。(4)基金孽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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