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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辦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已選出五個政府團隊入圍,將競逐一百萬獎金的最高榮耀。金擘獎之獎項分成政府機關團隊獎及民間經營團隊獎,目前公布的名單為政府獎的入圍團隊,至於民間團隊經營獎,預定於本月底選出入圍者。金擘獎預定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假台北縣政府隆重舉辦頒獎典禮,各界已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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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金擘獎政府獎入圍名單揭曉!五政府團隊競逐最高榮耀與獎金一百萬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辦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已選出五個政府團隊入圍,將競逐一百萬獎金的最高榮耀。 由於一百萬元之高額獎金創下了政府部門頒發獎金的最高紀錄,金擘獎的頒獎成為各界矚目的焦點,今年共選出五個政府工作團隊為入圍團隊,名單如下:交通部「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桃園航空貨運園區建設計畫」、教育部「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民間參與營運招商案」、教育部「國立台灣大學尊賢館委託民間參與經營案」、桃園縣「第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興建及營運示範計畫」、僑委會「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委託民間營運」等。 今年度政府獎部分,於七月截止申請,共有十三個政府團隊提出申請,經過工程會邀請專家、學者、諮詢顧問,以及行政院經建會、研考會、人事局、主計處等政府機關之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以三階段進行慎重的評選,上述案件之辦理團隊將再經過決選委員會的討論,以確定特優及優等工作團隊。特優者可獲得獎金一百萬元,優等者可獲得獎金六十萬元之獎金,團隊成員則另可依相關規定記功、敘獎,也創下政府對公務員獎勵之紀錄,充分展現了政府激勵公務人員勇於任事之誠意。 金擘獎之獎項分成政府機關團隊獎及民間經營團隊獎,目前公布的名單為政府獎的入圍團隊,至於民間團隊經營獎,預定於本月底選出入圍者。 今年金擘獎預定於十一月二十四日假台北縣政府隆重舉辦頒獎典禮,各界已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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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金擘獎入圍機關基本資料】
一、政府機關團隊獎 ◎入圍案件基本資料 (一)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桃園航空貨運園區建設計畫 (二)桃園縣第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興建及營運示範計畫 (三)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民間參與營運招商案 (四)國立台灣大學尊賢館委託民間參與經營案 (五)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委託民間營運
◎ 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桃園航空貨運園區建設計畫 主辦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民間機構:遠翔航空貨運園區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交通設施 參與方式:BOT 計畫規模:213億元 民間規模:168億元 簽約日期: 92.05.30 計畫整體效益 搭配設置成為自由貿易港區,增強我國航空貨運及產業競爭力,落實亞太空運中心及全球運籌發展計畫。 ‧保守估計貨運園區50年特許期間,將可創造12500億產值。 ‧全區開發完成後將提供7000人就業,並帶動地區經濟繁榮。 專案創新及其他主要貢獻 ‧貨運園區50年特許期間,減少政府人力560人及興建營運成本共計約新台幣484億元,並增加新台幣76.8億元政府部門權利金收入。 ‧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找出對計畫案未來發展有障礙之關鍵因素,預為籌劃排除。園區得全區劃設為管制區,關務作業退縮至園區外圍,區內貨物實施自主管理 ,以增進貨物轉運、儲存與流動效能。促成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擬定 ‧同意民間機構可於園區進行貨物深層加值作業,未來在民間機構提出需求後,由政府依都市計劃法第二十七條辦理逕為變更。 ‧主辦機關摒除只辦「行政」不辦「業務」的心態。對於特殊業務面專業領域,或向相關單位蒐集資料、協調事項,主動配合顧問機構辦理。 ‧有效與潛在投資人溝通,潛在投資人意見若屬合理即行接納,能退讓之條件「一次讓足」 ‧政府先期工程投入,增加民間業者信心。
◎桃園縣第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興建及營運示範計畫 ‧主辦機關:桃園縣環保局 ‧民間機構:茂迪環境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參與方式:BOO ‧計畫規模:3500萬元‧民間規模:3500萬元‧簽約日期:92.05.09 專案創新及其他主要貢獻 ‧民營化後檢測效率較民營化前增加19﹪、人力成本減少16﹪、檢測成本減少22﹪。民營化前後成本效益比較 (特許期12年估算) :1、節省本府年支出5000萬元。2、增益國庫年收入2700萬元。3、本案僅動用400萬元作業費(初期規劃費用) ,投資規模雖僅有0.35億元,但卻為政府帶來至少0.77億元(兩倍於投資額)之財務效益
◎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民間參與營運招商案 ‧主辦機關:教育部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 ‧民間機構: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文教設施 ‧參與方式:OT ‧計畫規模:5500萬元 ‧民間規模:5500萬元‧簽約日期: 92.06.03 計畫整體效益 ‧「經營模式」配合政策多次異動,仍思考積極研擬政策變革因應方案,借重民間經營活力、創意與彈性,提昇競爭力與國際接軌之願景,以達成遷建新館推廣科學教育之使命。 ‧本案定位「科學中心」,以寓教於樂文教設施與北投、士林區域休閒觀光景點結合之策略聯盟等行銷手法,提高計畫市場性。可作為後續博物館委外經營之參考。 專案創新及其他主要貢獻‧契約(十年)期間,減少政府人事及管銷成本11.3億元,權利金收入元7000萬元以上, 增加政府稅收2.2億元。預估創造140人就業機會 ‧重視評估與先期規劃,確認問題與執行困難點,積極與相關單位溝通解決。 ‧多方觀摩學習凝聚館內同仁之共識與一次成功之企圖心。 ‧利用契約監督及協調會議,使民間機構之營運符合科學教育目的,又不失民間營運創意。 ‧民間機構依約每年至少應提供500萬協助本館科教推廣活動 。
◎國立台灣大學尊賢館委託民間參與經營案 ‧主辦機關:教育部國立台灣大學 ‧民間機構:太平洋立德旅館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文教設施 ‧參與方式:BOT ‧計畫規模:8000萬元‧民間規模:4000萬元‧簽約日期: 91.09.23 計畫整體效益 ‧落實政府人事精簡政策,配合建物落成啟用之時程,將會館委外交給專業廠商對外營運,避免資產閒置、提昇服務品質及設施利用率,以不負捐贈者之美意。 ‧校內以跨組任務編組方式成立經營管理組,以專責單位全力案件推動,並善用企業界校友校內相關領域之教授參與協助,以自辦規劃方式完成招商。足供未來大學辦理促參案件之參考。 專案創新及其他主要貢獻 ‧契約(十年)期間,減少政府人事及管銷成本11.5億元,權利金收入元1億元, 增加政府稅收7000萬元。 ‧計畫時程掌握得宜,工作小組效率佳,以建物取得使照之時程,反推作業時間並加強管控,創下促參法實施以來最快完成規劃招商程序之紀錄。 ‧除媒體刊登及函知公會本案投資資訊外,並建構本案專屬網站,每週更新投資資訊,以及早掌握民間業者意見及市場反應。
◎僑務委員會華僑會館委託民間營運 ‧主辦機關:華僑會館委託民間營運專案小組 ‧民間機構:世新大學 ‧案件類別:文教設施‧參與方式:OT‧計畫規模:8000萬元(第一期) ‧民間規模:8000萬元(第一期) ‧簽約日期: 91.08.30 計畫整體效益 ‧配合政府人事精簡政策及讓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之理念,積極完成委外作業。 ‧成功引進民間資金及專業,提昇華僑會館軟硬體服務品質,將過去主要供僑胞服務之設施委外經營,擴大設施服務對象,提供大眾多元化之專業訓練和推廣教育場地設施,促進全民教育及終身學習之目標,順應我國未來知識經濟之發展。 專案創新及其他主要貢獻 ‧契約期間(15年)節省政府人事成本4500萬元及營運維護費用2億7000萬元,並增加權利金收入為6億1500萬元,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並提高經營效率與服務品質。 ‧主辦機關在預算限制上,自辦完成相關規劃及招商作業,誠屬不易。 ‧招商策略優良,能深入掌握潛在投資人動向,確保政府優勢。 ‧僑委會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事先預約優先使用會館設施,兼顧公共建設原使用目的。
二、民間經營團隊獎
◎ 入圍案件基本資料 (一) 國道三號東山服務區 (二) 台北市關渡自然公園 (三)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四) 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場-沼氣污染防治技術工作 (五) 台北市弘愛服務中心 (六) 淡水漁人碼頭木棧道區經營管理 (七) 青年公園付費使用設施委託經營管理 (八) 台北市大同兒童發展中心
◎國道三號東山服務區 主辦機關: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受託機構: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交通建設及共通管道 參與方式:OT 參與範圍:旅客服務大廳(1,047坪) 營運期程:民國91年02月08日~96年02月07日(5年) 案件規模:預估總規模1億4700萬元;民間投資額度4000萬元,政府出資額度1億700萬元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按月給付營業額15%~25%之特許費,每月約為300萬元,較原先預估之85萬元,超出許多。 ‧1年繳交政府特許費約3600萬元,特許期5年間估計可繳納特許費1億8000萬元。 ‧每年提撥回饋金60萬元,作為環境美化之用。 ‧節省政府人事相關支出每年約1000萬元,5年約5000萬元。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促銷地方特產,結合地方觀光產業,增加附近鄉鎮173個以上就業機會。 ‧相關查核工作均列表記錄,且導入第三人公證機構SGS驗證。 ‧第一個引入藝文活動之高速公路服務區,以「旅人碼頭」自許。 ‧第一家於服務區導入廚餘回收之商場。w屏科大所作2002年「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服務區民眾滿意度問卷調查報告書」評鑑第一名。 ‧2002年高速公路局評鑑督導委員會評定為「特優」。
◎台北市關渡自然公園 主辦機關:台北市政府建設局 受託機構:財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協會 案件類別:公園綠地設施 、農業設施 參與方式:OT 委託經營範圍:(1)公園範圍內所有建築物、附屬設備、植栽、機具、水稻田及濕地生態之管理維護。 (2)野生動植物及生態環境等相關資料蒐集展示,並提供研究發展、環境教育使用。 營運期程:民國90年10月26日至97年10月25日(七年)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民國91年總入園人數達15萬人,但因屬公益設施票價比照公立社教機構,自民國90年成立以來已虧損200餘萬元 ‧雖本案利潤百分之百回饋政府,但自民國90年成立以來已虧損200餘萬元,目前尚無支付回饋金及權利金 ‧每年節省政府人事費用約800萬元及營運成本3000多萬 ‧與國際保育組織接軌:結合民間企業及政府單位,連續舉辦四年「關渡國際賞鳥博覽會」,邀請國際性保育團體、十幾個國家與相關代表參加。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發展非營利組織創新服務與營運機制:有效整合志工,並透過策略聯盟方式,發揮民間組織與企業力量,創造自給自足營運機制。 ‧擴大志工參與:目前該園計有400名志工,並運用鳥會近2000名會員從事自然保育、研究調查,及推廣教育各方面工作。 ‧濕地保育觀念的推廣與紮根:積極培育種子教師,目前已完成受訓136人。辦理「周六自然生態講座」30場、「周日親子動手做教室」43場。「兒童營隊」3梯次、「主題教育活動」12梯次。協助各級機關學校進行濕地環境教育研習活動。 ‧推動長期環境監測計畫;設立鳥類中途之家,從事野鳥救傷與保育。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主辦機關: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受託機構:海景世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文教設施 參與方式:OT與BOT 參與經營範圍(OT):入口經營廣場、台灣水域館、珊瑚王國館、停車場A及B區、設施維護 參與興建及經營範圍(BOT):世界水域館、停車場C區、遊客中心 營運期程:民國89年7月4日至113年12月31日(24年6個月) 案件規模:預估總規模70億元;民間投資額度約30億元,政府興建額度約40億元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90年稅後純益2億2600萬元,91年2億4600萬元。 ‧繳付政府權利金民國95年以前每年5000萬元,95年以後每年8.5%,合計25年特許期約33億9000萬元,每年平均約1億3500萬元。 ‧海生館回饋金(定額制)25年共約14億元,每年約5600萬元。 ‧每年盈餘3%捐贈成立海洋發展基金會,每年約800萬元,25年約2億元。 ‧節省政府初期投資30億元及250名公務人力每年人事支出約1億2000萬元,25年人事支出約30億元。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本案提供屏東地區近270人之就業機會。並結合墾丁地區觀光休閒產業,帶動無煙囪觀光產業,每年引進200萬以上旅客入館參觀。 ‧提供海生館之回饋金有助於海洋生物學的研究,並提供國人海洋環境保育與海洋資源正確知識,以確保海洋資源永續經營與利用。 ‧積極培育解說員,外派協助學校教學。 ‧展示內容多樣化,積極引入各類國外海洋生物,藉以吸引遊客再度參觀,並提供國人多樣之生態展覽。 ‧跨國展示及技術交流,強化國內養殖技術水準(珊瑚、黑鮪魚)。
◎山豬窟垃圾衛生掩埋場-沼氣污染防治技術工作 ‧主辦機關:台北市政府環保局 ‧受託機構:可寧衛能資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參與方式:BOO ‧參與範圍:山豬窟衛生掩埋場沼氣污染防治及能源再生設備之裝設 。 ‧營運期程:民國88年11月01日~97年05月31日‧案件規模:預估總規模3億元;民間投資額度3億元,政府出資額度0元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每年繳交15萬元之土地使用費 ‧節省台北市政府以往山豬窟垃圾場沼氣處理費用每年2000萬元,9年6個月合計約1億9000萬元 ‧估計每年減少3萬公噸甲烷之排放,約相當於77萬公噸二氧化碳之排放量 ‧依每公噸二氧化碳減量成本50美元評估,至92年6月底,已為政府節省新台幣21億元污染防治經費之支出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國內首座沼氣發電廠,直接由外商公司引入技術,有效回收處理〈利用〉沼氣,補公部門技術層面之不足。 ‧開放社區及學校參觀,每年參訪人數超過千人,有助於消除國人對掩埋場惡臭之不良印象,為綠色能源教育札根。 ‧有效控制山豬窟附近社區惡臭等環境污染,迄今無附近居民抱怨之情況
◎台北市弘愛服務中心 ‧主辦機關: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受託機構: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 ‧案件類別: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 ‧參與方式:公辦民營 ‧參與範圍:服務涉及台北市15歲以上之中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之收容與照護工作,開辦台北市下列庇護性工作職種與服務有:庇護就業、職業訓練、日間照顧服務、諮詢及家庭支持服務、社區資源速結。 ‧營運期程:民國87年10月01日 ~ 92年12月31日(五年二個月) ‧案件規模: 91年總收入為2238萬元;其中民間自籌收入為896萬元(40%),政府補助收入1342萬元(60%)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本案屬社會福利工作,並無提撥政府財務收入之情形 ‧節省政府成本:1、政府公辦公營之陽明教養院輔導一名智障學生一個月成本大概是新台幣3萬元。2、該中心一共有65名學員,政府收回自辦,一個月支出約195萬元,一年需2340萬元;3、目前政府補助每年1342萬元。4、每年節省政府財政為998萬元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整合智障者家長、社會公益團體,共同投入社會福利工作。 ‧減少中心學員每名每月約5000元的學費,一年約6萬元,一年合計約400萬元 ‧密切與社區、社會,及義工團體互動,使成年智障者能藉由一定輔導走入社會。 ‧提供臨託及電話諮詢等服務,發揮外展服務,突破服務量能限制。
◎淡水漁人碼頭木棧道區經營管理 ‧主辦機關:台北縣政府農業局 ‧受託機構:郁友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農業設施 ‧參與方式:ROT ‧參與範圍:木棧道商圈之規劃與營運、旅客服務中心、休閒廣場、簡餐服務區及木棧道的經營與維護 ‧營運期程:民國90年7月15日至95年12月31日(5年6個月) ‧案件規模:總規模約4.5億元;其中,民間投資額度1.1億元,政府出資額度3.4億萬元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91年營收4850萬元,達營運目標98%,92年至6月底營收達3815萬元,達營運目標106%,整體營運良好。 ‧每月支付20萬2000元權利金,一年為242萬4000元,特許期間5.5年共計繳交1212萬元權利金。 ‧節省台北縣政府清潔及安全維護每月40萬元,一年480萬元;污水系統維護與操作每年60萬元;於特許權期間合計節省政府支出2970萬元。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帶動漁村再造,引入藝人表演,形成具特色之觀光商圈,並繁榮淡水地區‧整合行銷計畫,帶動整體海上觀光活動‧提供居民就業名額約100名,占整個公司95%之人事‧回饋當地漁民,協助辦理農漁特產品展覽,並採用當地出產相關農漁產品
◎青年公園付費使用設施委託經營管理維護 ‧主辦機關: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 ‧受託機構:溢登體育事業有限公司 ‧案件類別:運動設施 ‧參與方式:ROT ‧參與範圍:青年公園游泳池、綜合大樓、網球場等土地、建築物及各項設施,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維護 ‧營運期程:民國91年05月01日 ~ 96年04月30日(5年) ‧案件規模:民間投資額度5000萬元改善政府原設施,政府出資額度0元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績效 ‧本案營收部分,91年因受乾旱及SARS影響而為720萬元,92年預估為2850萬元,1至8月已達1000多萬元,經營績效為穩定中成長,第3年預估為3500萬元。 ‧提供每年42萬元權利金收入,特許期間〈5年〉政府權利金收入210萬元。 ‧可節省政府營運、管理及維護人力約28位公務人員的薪資與福利支出,每年約1340萬元,5年約6700萬元。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本案引入民間資金及效率,斥資5000萬元改善老舊設施,以提供市民高品質之休閒運動中心,且票價均依北市公有設施規定辦理,為政府、民間及大眾創造三贏。 ‧積極參與鄰近社區公益活動,並提供老人與殘障等弱勢人士免費或優惠措施。 ‧與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紅十字會、台北市水上安全救生協會等單位共同辦理救生員與教練訓練。
◎台北市大同兒童發展中心 ‧主辦機關: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受託機構: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 ‧案件類別: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 ‧參與方式:公辦民營 ‧參與範圍:提供六歲以前身心障礙者之照護與專業訓練及治療工作 ‧營運期程:民國83年01月01日 ~ 92年06月30日(9年6個月) ‧案件規模:91年總收入為1356萬元;其中民間自籌收入554萬元(41%),政府補助收入802萬元(59%) 個案經濟與整體經營 ‧本案屬社會福利工作,並無提撥政府財務營收之情形 ‧節省政府成本:1、政府公辦公營之陽明教養院輔導一名智障學生一個月的成本大概是新台幣3萬元。2、該中心一共有30名學員,政府收回自辦,一個月支出約90萬元,一年需1080萬元。3、目前政府補助每年802萬元,因此,每年節省政府財政支出為278萬元 個案社會與其他績效 ‧整合智障者家長、社會公益團體,共同投入社會福利工作 ‧密切與社區、社會,及義工團體互動,藉由專業輔導提供發展遲緩兒童一個早療與復健之服務,並減少其家庭負擔。 ‧結合社會宣導、政策倡議、親職服務,到成立機構提供國內第一個專業整合的早療服務模式 ‧提供臨託及電話諮詢等服務,發揮外展服務,突破服務量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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