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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小組工作人員常在外檢測不便接聽電話,欲申請者若有疑問,請以書面方式傳真至本學會02-27396917或以e-mail傳至本會chiairoc@ms21.hinet.net,敬請配合,謝謝!收件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地址: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二段五十一號十三樓之三)
由於本小組工作人員常在外檢測不便接聽電話,欲申請者若有疑問,請以書面方式傳真至本學會02-27396917或以e-mail傳至本會chiairoc@ms21.hinet.net 信箱,本會收到將會為您轉知給工作人員為您解答!
補助計畫申請作業要點
一、依據 依行政院九十二年五月七日院臺內字第0九二00二三五三七號函核定「綠建築推動方案」辦理。
二、目的 配合「綠建築推動方案」實施,補助公私有舊有建築物進行立面外遮陽及屋頂隔熱改善工程,減少建築物耗能,以達節約能源效果,選擇具有改善潛力之舊有建築物,優先予以補助經費進行節能改善,期望改善成果作為綠建築之示範與教育宣導。
三、申請人資格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管理負責人及管理服務人。
四、補助對象 (一)公有建築物:中央機關辦公廳舍及中央所屬醫院等。 (二)私有建築物:辦公大樓、百貨商場(量販店)、醫院、旅館及住宅等。
五、補助標準 (一)外遮陽工程每件補助經費以一百萬元為上限,且依照遮陽板型式之不同,依據下表審核與補助其每平方公尺之單位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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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陽板型式 |
每平方公尺單位造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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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鋼板型遮陽 |
10,0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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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鋁板型遮陽 |
9,0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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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動百葉鋁窗型遮陽 |
8,0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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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帆布型遮陽 |
5,00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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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類遮陽 |
由審查委員會核定 |
(二)屋頂隔熱工程每件補助經費以五十萬元為上限,且每坪單位造價不得超過一千二百元。 (三)補助費用為工程之設計與施工費用,不包括證照規費。 (四)公有建築物之屋頂隔熱工程,如有特殊或具示範性的工程,經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報本所核定後,得不受本條第二款之限制。
六、申請與審查作業程序 (一)申請案件由本所委託之審查作業單位負責初審及現地勘查與評估。 (二)經審查作業單位之審查委員會審議補助對象與補助經費。 (三)審查作業單位對選定之補助對象將進行輔導並提供規劃設計準則,申請單位需依照規劃設計準則進行改善工程,審查作業單位並協助工程完工之驗收,相關作業流程如(附件一)。 (四)申請時填寫「九十四年度舊有建築物節能改善工程申請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並檢送建築物現況照片、配置圖、平面圖等資料。 (五)收件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地址:台北市110信義區基隆路二段五十一號十三樓之三;聯絡電話:02-27350338)。 (六)送件期限:九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前。
七、審查獲選原則 1. 申請建築物須具有使用執照,且無違規使用者。 2. 對於綠建築政策有教育示範作用者。 3. 對於行政院水與綠政策有宣導作用者。 4. 對於日曬改善、建築外遮陽與外觀美化有明顯改善效果者。 5. 使用單位有高度配合意願與需求者。
八、補助款撥款、核銷及使用規定
(一)公有建築物 1. 經建研所核定之補助款,應納入預算採就地審計方式辦理,且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建研所不定期抽查之。 2. 招標前應將相關設計圖面送本執行單位審核,以確保施工品質與改善效益。 3. 補助經費將分兩期核撥,第一期款為核定補助金額百分之二十。於工程標發包完成後,檢附契約書中立約雙方機關或公司全銜、開標紀錄、工程總價款、單價分析表、訂約日期(含雙方關防印信)及履約期限等各頁之影本與工程管理費計算明細表及領據函所辦理。 4. 第二期款為尾款,依實際發包契約金額(含工程管理費)並扣除第一期款後之應撥付餘額。於完工驗收後,檢送工程結算證明書正本、驗收紀錄影本、補助款支用清單、領據等到所請領並辦理結案。
(二)私有建築物 1. 核定及簽約:通過審查之申請案件,由審查作業單位依補助標準,核定申請案件補助面積及金額。申請人並應簽訂「節能改善工程安全保證及申領補助款切結書」(附件二),繳回審查作業單位確認接受補助款。 2. 完工驗收及付款: (1)由申請人自行委請廠商施工,完成後填具「改善工程完工報告、驗收單及收據」及「改善工程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附件三)向審查作業單位申請報驗。 (2)由審查作業單位依照申請人所附「改善工程安全保證及申領補助款切結書」及「改善工程付款收據及照片黏存單」等相關驗收資料進行驗收,其未依規定期限完成並報驗或經驗收不合格,且未依審查作業單位指定改善日期辦理完成者,申請人須放棄經費補助。驗收合格者依約付款。
九、注意事項 (一)每一申請案以申請一幢建築物為限,同一申請人之申請案件數不得超過三件。 (二)申請建築物之工程施作範圍,已向其他單位申請外遮陽與屋頂隔熱工程補助者,本要點不再予以補助。已接受本要點補助之工程施作範圍,亦不得向其他單位申請相同的外遮陽與屋頂隔熱工程補助。 (三)申請補助之工程必須符合建築相關法令規定。 (四)申請人於審查作業單位派員實地勘查、抽查施工或使用情形或實地測試調查時,應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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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作業要點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附件一、流程圖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附件二、申請基本資料表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附件三、切結書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附件四、完工報告驗收單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附件五、外遮陽申請範例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附件六、屋頂格熱申請範例下載 (請按右鍵另存新檔)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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