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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 116 學年度第 1 學期徵聘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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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即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10 日止(資料寄達為憑)
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


無標題文件

一、徵聘職位與名額

職稱: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名額:1 名。

學歷: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

二、專長與資格要求

核心能力:具優異之建築設計課程教授能力,且具全英文授課能力。

主要領域:建築設計、建築理論與設計研究。

次要領域:數位設計/空間實作、建築計畫/型態/表現法、地景/敷地設計。

業界經驗:具備國內外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三、應備資料與收件

基本資料:個人資料表、學經歷證件影本、身分證影本、擬任人員聲明書(需簽章)、大陸地區設籍/領用證件具結書(需簽章)、推薦函二封、一年以上實務證明。

教學研究:可任教科目大綱、個人作品集(含求學及實務項目)、未來研究計畫、設計學院學術著作點數列表。

截止日期:115 年 11 月 10 日(需提供紙本及電子檔各 1 份)。

四、詳細訊息請參閱以下網址

https://per.ntut.edu.tw/p/406-1025-153368,r2114.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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