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11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
適用範圍:臺北市轄區內之新舊房屋、住宅或商辦
主辦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臺北市政府)
無標題文件
一、減稅政策重點
•誘因機制:為增加淨零轉型誘因,鼓勵建築物取得建築能效標示並提升能效。
•適用條件:臺北市房屋凡首次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第 1 級、第 1+ 級(近零碳建築)或第 0 級(淨零建築)。
•減免優惠:不論新舊房屋、住宅或商辦,於標示有效期間 5 年內,按所適用之標準單價減價 5%。
•延長期限:倘於有效期間屆滿前,首次經主管機關延續認可者,得再延長 5 年(最長以 10 年為限)。
二、相關資訊與專區網址
•詳細內容請參閱隨函檢附之減稅懶人包與宣導單。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建築能效減稅專區」: https://tpctax.gov.taipei/cp.aspx?n=525DA2829F651770
(備註:附上臺北市建築能效房屋減稅懶人包及宣導單各 1 份,歡迎所屬會員多加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