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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2006/6/10(星期六),結束日期: 2006/7/08(星期六)
時間:AM 09:20~12:20;PM 13:30~:20(每日6小時,每週六上課,共計四天半,上課總時數:27小時)
地點:臺灣營建研究院訓練教室(暫定)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 台灣營建研究院主辦
主辦單位:台灣營建研究院、中華民國景觀學會、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 活動日期: 2006/6/10(星期六) 結束日期: 2006/7/08(星期六) 時間:AM 09:20~12:20;PM 13:30~:20(每日6小時,每週六上課,共計四天半) 上課總時數:27小時 地點:臺灣營建研究院訓練教室(暫定) 註:主辦單位保留課程延期、取消、調整內容及上課地點之權利 主旨: 隨著地球環境保育共識成為國際間普世價值,工程技術、環境美學與自然生態互動關係亦日益被重視,環境景觀工程規劃營造技術已逐漸成為重要發展趨勢課題,本課程設計宗旨主要針對相關專案人才所應具備的專業素養量身訂作,除應瞭解如何正確使用土地資源、設計營造符合安全便利與舒適美觀的環境外,亦要同時兼顧如何創造散發自然人文魅力的場所氛圍。有鑑於此,本課程為您鄭重邀請到長期耕耘此領域之先進分享傳承經驗,共同為臺灣美質環境之永續發展加油。 簡介: 侯錦雄 台灣大學園藝研究所造園組博士 東海大學景觀學系教授/東海大學景觀學系系主任
郭瓊瑩 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藝術學院景觀建築碩士/國立中興大學園藝系學士 內政部營建署區域計畫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顧問/台北市政府綠政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景觀學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名譽理事長/中華民國造園學會理事/中華民國永續發展學會理事 中華民國戶外遊憩學會理事/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理事/台北市環境保護協會常務理事
汪荷清 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景觀建築碩士/美國哈佛大學都市設計研究 台灣大學園藝研究所造園組學士 皓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人/臺北市政府市政顧問/中華民國造園學會常務理事 台灣大學園藝系兼任講師/美國舊金山The SWA Group 公司景觀設計師
吳光庭 美國密西根大學(U of Michigan)建築碩士/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學系畢業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研究發究發展委員會委員 雅砌月刊總編輯/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服務委員會委員/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秘書長 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分區使用管制審議委員會委員/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委員 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
李如儀 猶他州立大學景觀建築及環境規劃碩士/成功大學建築工程工學士 台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行政院文建會公共藝術審議委員/台灣交通部觀光局顧問 台灣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公共藝術委員/衍生工程顧問公司,PRINCIPAL 美國西雅圖LEE & ASSOCIATES,PRINCIPAL/美國西雅圖ECG INThRNAI1ONAL,PARTNER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理事長/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名譽理事長
葉美秀 台灣大學農業推廣研究所博士/台灣大學園藝研究所造園組碩士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二高工程處工程員/中華顧問工程司景觀設計師 輔仁大學景觀設計系講師/輔仁大學景觀設計系副教授/台灣休閒農業學會理事
許榮輝 台灣大學園藝研究所造園組碩士/台灣大學園藝學系學士 台灣公園綠地協會秘書長/財團法人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執行長/台灣大學園藝系專任講師 文化大學造園景觀系兼任講師/中華民國造園學會常務理事/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常務理事 中華民國環境綠化協會理事/台北市公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約聘規劃師
林啟瑞 美國賓夕凡尼亞大學景觀碩士/美國華盛頓大學建築研究所 青境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景觀規劃師/皓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景觀設計師 欣境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景觀設計師/傅朝卿教授SCALE研究室研究員 林博容建築師事務所/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景觀系講師
劉柏宏 中國文化大學造園暨景觀學系/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漢光建築師事務所/經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主持人 中華民國景觀學會現任常務理事/中原大學、中華大學景觀系兼任講師
課程設計顧問: 汪荷清理事長、郭瓊瑩名譽理事長、王秀娟教授
資格限制: 為使課程專業符合您職訓需求與學習成效,建議以大營建產業中之環境規劃、土地開發、都市計畫、建築、景觀、造園、園藝、土木、結構、大地、交通、水利、環保、生態…等相關學經歷、專案執業者、跨領域整合團隊成員等背景參訓研習為宜。
報名專線 電話:02-89195088 台灣營建研究院 田先生 傳真:02-29124104 注意事項 1.傳真後請來電確認。 2.本院已認證為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學習機構(須提供身分證字號,由本院上網登錄),且本班正申請核備為工程會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規定之訓練課程(須全程參與,由本院發予參訓證明)。 3.報名者將於開課約3天前收到本院e-mail(或者傳真)通知上課報到或其他注意事項。 4.報名費發票將於報到時發給參加者,開課當日前申請退費,須扣除行政手續費(課程定價的百分之十),開課當天未出席視同放棄,不予退費。
報名方式及課程內容簡介請至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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