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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台北縣政府,主辦單位:三峽鎮公所
※收件期間:2006年5/30-7/30截止(郵戳為憑)
初選及商圈選票製作期間:8/1-8/10
商圈及居民票選期間:8/19-8/20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 台北縣政府相關活動
指導單位/台北縣政府 主辦單位/三峽鎮公所 協辦單位/三角湧文化協進會、三峽祖師廟、李梅樹紀念館、三峽里辦公室、福安宮、興隆宮 承辦單位/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洽詢電話:02-27020922
【參選資格】 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
【徵選目的】 臺北縣三峽鎮公所促進商業發展,期能透過三峽老街形象之精神標章設計,推動三峽魅力商圈區域行銷及城市觀光。標誌之設計,應從整體形象包裝著手,顧及三峽鎮以及週邊資源之特質(例如人文、歷史、古蹟、或產業)賦予時代意義與附加價值,特舉辦此次形象識別標誌徵選活動,以視覺識別體系(VIS)之基本組合為主,同時考慮到未來城市行銷、各種軟硬體應用之可能性。
【作品要求】 標誌一律以電腦輸出或繪製於20cm×20cm白紙,裱貼於25cm×25cm黑色厚紙板中央。 限繳交一件作品。不設主題,方式不拘,唯僅限平面作品,並須附設計說明(請依附件格式填寫,以100字為限)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
【徵選方式】 徵選由聘任之專家學者或地方人士所組成之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初選原則上預計入選十件參加決選。 1.初選 評審項目及標準 意象表達:40% 創意及整體美感:40% 相關應用之可行性:20% 2.決選 由主辦及承辦單位辦理、三峽民權老街店家及居民共同以選票方式選出決選名次,凡提供作品之徵選者,即表示同意本計劃之各項規定,包括評審規定在內。 ※本徵選辦法請於台北縣政府、三峽鎮公所服務台領取。
【報名方式】 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請依統一格式,浮貼填妥之報名表(請依附件填寫),於民國95年7月30日前以掛號郵件寄至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106臺北市仁愛路三段78-1號2樓,02-27020922)信封左上角標明「三峽老街魅力商圈形象識別標誌徵選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相關時程】 ※收件期間:2006年5/30-7/30截止(郵戳為憑) 初選及商圈選票製作期間:8/1-8/10 商圈及居民票選期間:8/19-8/20 得獎通知與第一名T-shirt設計期間:8/20-9/10 ※頒獎日:另訂 (於鎮公所相關活動中頒獎)
【獎勵規定】 由決選投票過程中選出 1.首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0,000元整、獎狀乙張) 2.貳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狀乙張) 3.參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乙張) 4.佳作二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元整、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將擇期通知於三峽民權老街授獎表揚,獎狀由三峽鎮公所(或縣政府)核發。
【其他注意事項】 1.入選者之送件資料歸主辦單位保存。 2.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律取消其資格並取回設計權及獎金,如因此傷害主(或承)辦單位之名譽,創作者(或著作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1) 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2) 已公開發表之作品。 (3) 著作權不明者。 3.著作權事宜 (1)首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其著作財產權須讓與主辦單位。 (2)首獎著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向內政部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登記。 (3)以團隊型態參賽者,惟須指定依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相關一切事宜。 (4)主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研究、宣傳、印刷、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5)基於相關展覽活動及印刷編印之需要,主辦單位得向入選以上之得獎人要求提供作品原稿,不願配合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6)獨得首獎獎金者,需包括事後完成T恤設計一式。 4.送件作品之保管 (1)參加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2)入選之送件資料須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之公開展覽,創作者願無條件盡力配合,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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