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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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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報名的初階班學員限定為該機關預將設置或進行中的公共藝術興辦機關(構)人員。


2006年『文建會公共藝術實務講習』--課程規定

2006公共藝術講習
 

課程簡介
課程規定
注意事項
初階報名
 ‧第一梯次
 ‧第二梯次
 ‧第三梯次
 ‧第四梯次
 ‧第五梯次
 ‧第六梯次
 ‧第七梯次

進階報名


課程規定:

(一)時間:本年度實務初階班講習活動辦理七個梯次,每梯次為期二天。
      進階班辦理一個梯次,為期一天。

(二)初階班地點:
      台北市:台北文建會
      花蓮縣:花蓮縣立文化局
      新竹市:新竹市立文化局
      高雄縣:高雄縣立文化局(岡山)

   進階班地點:
      台北市:台北文建會

(三)人數:每一梯次報名人數上限為45人。

(四)資格:報名的初階班學員限定為該機關預將設置或進行中的公共藝術興辦機關(構)人員。
   每一機關每一梯次可同時報名兩個名額以初次承辦公共藝術設置之業務單位人員為優先。
   進階班地點學員限曾經參加過初階班者或昔日參加過研習課程者。

(五)初次承辦公共藝術設置之業務單位人員,以參與全部課程為原則。

(六)食宿:本課程備有午餐,不含住宿。

(八)報名方式:免費報名,一律採網路或傳真報名

   網路報名:請至文建會公共藝術網http://publicart.cca.gov.tw/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http://www.airoc.org.tw
        下載報名表並e-mail至chiairoc@ms21.hinet.net

   傳真報名:將報名表傳真至 FAX:02-2739-6917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請報名者傳真或e-mail,如報名三天後未收到電子回函請來電確認。   

(九)洽詢專線:(02) 2735-0338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文建會公共藝術網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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