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  服務信箱  |  搜尋: |  English Version  
 
 帳號
 密碼
 _
 
版本:2.3.10
 
瀏覽人數:00002359
HOME > 文章資訊 > 文章內容
文建會「96年度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自11/1開始受理
瀏覽人次:1056次

96年度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受理期間自95年11月日至11月30日,凡經政府立案之基金會、社團法人、相關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藝術村、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於96年在國內辦理符合項目之活動,對於我國整體視覺藝術及創意藝術產業推動有重大助益者,皆可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建會網站(www.cca.gov.tw),洽詢專線:(02) 3343-6335或2343-4173。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新聞稿            2006/10/19

 

文建會「96年度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自11/1開始受理

 

國內近年來許多重要視覺藝術活動,均因國內經濟景氣的衰退,國家文化藝術基會孳息減少挹注不足,而在窘境中生存,亟需政府大力資助,方能蓬勃發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健全視覺藝術生態,均衡各類藝術發展,於10月16日公告「96年度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凡96年國內視覺藝術活動之補助申請案,均納入規範中。

本項補助要點係針對「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重要台灣美術史料套書出版」、「藝術專業人才培育」等三項視覺藝術重要的面向活動予以審查補助,說明如下:
(一) 有助於健全各類視覺藝術發展,帶動多元藝術創作,增進國際當代文化交流之大型或國際性展覽、博覽會、雙年展、年會等。
(二) 有助於建立台灣美術史料主體性,豐富國民生活美學知識之視覺藝術套書出版計畫、重要史料彙編、系列叢書、年鑑等(不含個案展覽之專輯)。
(三) 有助於培育當代藝術專業人才,促進國人美學與創意視野國際化,推廣視覺藝術教育理念之重要美術競賽、國際研討會等。

「96年度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視覺藝術類補助作業要點」受理期間自95年11月日至11月30日,凡經政府立案之基金會、社團法人、相關大專院校、美術類博物館、藝術村、出版機構等團體或組織,於96年在國內辦理符合項目之活動,對於我國整體視覺藝術及創意藝術產業推動有重大助益者,皆可提出申請,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建會網站(www.cca.gov.tw),洽詢專線:(02) 3343-6335或2343-4173。

 
 




=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