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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申請及獎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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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然基金會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先生於1978年成立,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特設立此獎助辦法。
名額:每年5名為限。
申請時間: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 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主辦

 

『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申請及獎助辦法

一、宗旨:
    浩然基金會為大陸工程公司創辦人殷之浩先生於1978年成立,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機構,特設立此獎助辦法。

二、申請人資格:
    1.有志從事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領域者;
    2.大專院校畢業,年齡35歲以下;
    3.已取得學校之入學許可;
    4.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三、名額:
    每年5名為限。

四、申請時間:
    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

五、獎學金額度及相關事項:
    1.獎助留學期間二年之註冊學雜費。
    2.學雜費憑學校繳費通知單撥付。
    3.受獎人依政府法規如應辦理之稅務報繳,由受獎人自行處理。
    4.如無人申請或申請人無人符合資格或申請人未通過審核,本獎學金本會得保留不核發。

六、受獎人應履行義務:
    1.受獎助期間,每學期應提交學校或教授學習評估報告一份;
    2.留學期滿必須立即回台灣,於土木、環境、營建等相關產業服務,服務年限等同獎助之留學年限。

七、申請程序及應繳交文件:
    1.填具本獎學金申請書; 下載[國外碩士進修獎學金申請書]
    2.研修計劃乙份(個人過去學經歷、研究計畫、未來發展方向);
    3.留學國語文能力證明;
    4.檢附國外學校之入學許可證明;
    5.教授或服務單位主管推薦函兩份;
    6.大學成績單;
    7.於申請截止日前,函寄本會(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82敦化南路2段95號24樓)參加甄選。

八、其他:
    1.受獎助期間,受獎人若有下列情形,將取消其受獎資格,已申請之獎學金,應於一年內無息償還本會:
       (1)未遵守受獎人義務者或違反本辦法;
       (2)因休學、轉學、退學或其他理由離校者。

    2.受獎人如欲轉系或因特殊理由延畢,需取得本會同意,否則需償還獎學金。
    3.申請人於確定獲獎時,需同時提供一名連帶保證人。
    4.申請人檢具之證件如有不全或不實等情事概不受理。


九、審查原則:
    依申請人發展潛力、研修主題、執行計畫內容、外語能力等為主要評審基準,另視審查需要通知面試。

十、本辦法經本會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詳細訊息請至財團法人浩然基金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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