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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與內政部營建署合辦。
執行單位:臺灣省建築師公會
徵圖時間:97年2月21日起至97年4月11日止下午五點止
參賽資格:
A. 專業組:開業建築師。
B. 學生組:各大專院校建築相關科系(所)學生。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執行單位:臺灣省建築師公會
緣起 1. 都市化快速發展,農村人口外流(與老化),鄉村地區住宅窳陋、閒置或棄置。 2. 農村公共設施維護資源缺乏,地方文化與自然風貌漸失。 3. 嚮往鄉村生活者,利用農地興建農舍,破壞農業發展。 4. 總統宣示整合現有的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及鄉村居住品質提升計畫,配合農地釋出及變更,讓更多資源投入農村地區。 5.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擬訂「農村改建條例」草案,以期使老舊農村住宅重建或改善,再現地方風貌。 6. 依據「農村改建條例」草案第12條,地方主管機關得委由建築師設計各式具地方特色之建築圖樣及說明書,供住宅修繕或興建選用,並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簽章,前項圖說如需修改者,地方主管得免收服務費用。 7. 為加速推動該方案之鄉村地區私有住宅修繕及興建補貼等工作,行政經濟建設委員會及內政部營建署擬合辦「鄉村地區住宅興建設計圖樣之徵圖比賽」,以取得各類型優質及具地方特色之建築圖樣及說明書,以供民眾自由選用。 8. 此外亦能鼓勵學生設計參與公共事務,使政務推動與教育結合。 目標 1. 強化公共設施機能,美化景觀,改善居民生活環境 2. 引入優質人力資源,帶動鄉村地方經濟發展 3. 有效利用國土資源,促進國家永續發展
主辦單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與內政部營建署合辦。 執行單位:臺灣省建築師公會 徵圖時間:97年2月21日起至97年4月11日止下午五點止
參賽資格: A. 專業組:開業建築師。 B. 學生組:各大專院校建築相關科系(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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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域 別 |
一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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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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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北基 |
桃竹苗 |
中彰投 |
雲嘉南 |
高高屏 |
東花宜 |
離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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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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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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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如參賽圖說未達評選要求,得減少入選數量。 註2:專業組需簽約編製設計圖說。 註3:入選者所完成之設計,建築圖說之著作財產權應讓與營建署並承諾不得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設計獎金: A、專業組,七大地域別分別選出以下獎項各1名: 1.特優1名:獎狀、獎金及設計圖說工本費50萬元。 2.優等1名:獎狀、獎金及設計圖說工本費45萬元。 3.甲等1名:獎狀、獎金及設計圖說工本費40萬元。 4.佳作1名:獎狀、獎金及設計圖說工本費35萬元。 B、學生組,七大地域別分別選出以下獎項各1名: 1.特優1名:獎狀及獎金8萬元。 2.優等1名:獎狀及獎金4萬元。 3.甲等1名:獎狀及獎金2萬元。 4.佳作1名:獎狀及獎金1萬元。
■ 設計構想評選委員: 01.召集人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蘇憲民 02.副召集人: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鄭元良 03.委員: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主任盧維屏 04.委員: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楊明州 05.委員: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江哲銘 06.委員: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副教授兼任所長張基義 07.委員: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王惠君 08.委員: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胥直強 09.委員:私立大葉大學空間設計學系助理教授兼系主任黃俊熹 10.委員: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光宙 11.委員: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練福星 12.委員: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張文智 13.委員: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築雜誌社社長許俊美 14.委員:呂欽文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呂欽文 15.委員:林獻瑞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林獻瑞
■ 參選資料寄送地點: a. 收件地址:台中市中港路一段400號。收件人:臺灣省建築師公會 b. 徵圖活動詳情請密切注意台灣省建築師公會網站:http://www.taa.org.tw/front/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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