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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活動時間:自97年4月28日起至97年6月15日止
受理對象:
本活動適用對象為已領得使用執照之下列建築物
1.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
2.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
3.私有辦公類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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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一、受理對象:
本活動適用對象為已領得使用執照之下列建築物:
1.已立案之各級私立學校。
2.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建築物。
3.私有辦公類建築物。
二、活動時間:自97年4月28日起至97年6月15日止。
三、相關申請表格及規定請至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網站下載。
四、如有諮詢或其他聯繫事項,請賜電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環控部陳靜美小姐(TEL:02-8667-6398#133)。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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