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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激勵國內各行業、專業團體及公司制定及推行標準,以健全我國全國標準體系,提升國家競爭力,促進經貿蓬勃發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舉辦全國標準化獎甄選活動,獎勵與表揚對國內實施標準化具有貢獻,成效卓著之機關、機構、團體、公司及個人,頒予全國標準化獎。
報名即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報名表及相關填寫須知,可向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索取:聯絡電話:02-26982989轉0652、1303 傳真:02-26989046 email:0652@cpc.org.tw黃小姐(或1303@cpc.org.tw范小姐),或至第10屆全國標準化獎甄選活動網站http://www.std.org.tw下載。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一、宗旨 為激勵國內各行業、專業團體及公司制定及推行標準,以健全我國全國標準體系,提升國家競爭力,促進經貿蓬勃發展,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舉辦全國標準化獎甄選活動,獎勵與表揚對國內實施標準化具有貢獻,成效卓著之機關、機構、團體、公司及個人,頒予全國標準化獎。
二、依據標準化獎勵辦法。
三、獎勵 (一)團體標準化獎 共2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30萬元。 (二)公司標準化獎 共5名(本獎項得保留各1名獎額予中小企業及服務業參選者),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30萬元。 (三)標準化成就獎 共3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新台幣10萬元。 前項各款之獎項,當參選者未達個別獎項之獎勵標準者,該獎項、獎額得從缺之,其所餘之獎金,得經評審委員會決議,併入已達獎勵標準之他款獎項中運用,增加該獎項之獎額;如各獎項均無達獎勵標準者,得從缺之。
四、參選資格 (一)團體標準化獎 對制定並推行某行業、領域、團體間共用之標準具有貢獻,成效卓著之機關、機構、團體及公司均可參選。 (二)公司標準化獎 對制定並推行各自機關、機構、團體、公司等內部使用之標準具有貢獻,成效卓著之機關、機構、團體及公司均可參選。 (三)標準化成就獎 對推動國內實施標準化具有貢獻,成效卓著之個人,均可參選。但擔任評審委員會委員者,不得報名參選。 五、受理報名 (一)時間 即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報名表及相關填寫須知,可向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索取: 聯絡電話:02-26982989轉0652、1303 傳真:02-26989046 email:0652@cpc.org.tw黃小姐(或1303@cpc.org.tw范小姐),或至第10屆全國標準化獎甄選活動網站(http://www.std.org.tw)下載。 (二)地點 22101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1段79號2樓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三)方式 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通信方式、網路方式或直接前往向中國生產力中心辦妥報名手續,逾期或通知限期補正未補正者不予受理(以通信報名者,其報名日以郵戳為憑)。 1. 機關(構)、團體、公司或個人應填具報名表參選;已填妥之報名表,並請同時送交電子檔。 2. 報名應檢附第四款之證明文件。 3. 個人應再檢附由機關(構)、團體或公司填具之推薦表推薦報名參選,自行報名參選者不予受理。 4. 曾得獎之機關(構)、團體、公司或個人,5年內不得就同一得獎事由再次報名參選。 5. 如報名參選獎項有誤或不同時,得經評審委員會決議,定其參選之獎項。 註:同一得獎事由係指報名參選之標準化事蹟為前次得獎標的之衍生或內容雷同超過一半之比例,且未見創新突破者。 (四)文件 1. 報名團體標準化獎及公司標準化獎者,應檢附相關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財(社)團法人合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相關文件等影本(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報名標準化成就獎者,應附個人身分證影本。 2. 標準化實績(依評分基準所列項目)之證明文件。 3. 其他有助評審之相關書面資料。
其他相關詳細資訊請至主辦單位活動網站查詢:
第10屆全國標準化獎甄選活動網站(http://www.st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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