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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文化資產保存區發展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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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委託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執行單位: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
時間:民國98年11月18、19日(星期三、四)
地點:台中文化創意園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1演講廳)


相關單位訊息轉知 >>

•研討會緣起
二十一世紀針對文化資產的保護已朝整體區域保存的觀念出發,其內涵更包含物質環境及非物質環境,物質環境包括地區景觀、都市紋理到保護標的物及其周邊景觀, 非物質環境則包含其鄰近地區之生活空間、生活形式、歷史記憶、空間氛圍等。因此未來文化資產保存區的發展,勢必由文化資產保存的標的物為中心,以「保存與文化」、「永續
與生活」作為整體性思維, 落實保存區劃設精神與目的, 使其名實與共,並同時重拾地方文化特色作為觀光及文化應用資源,成為提升文化經濟產值與地方經濟的來源。
近年來,我國在相關歷史建築古蹟的保護觀念、準則、技術研發上皆有長足的進展,然而目前多重視於標的物本體的保護,對於保存區劃設的關注、整體性觀念與實質發展,遠遠落後於歷史建築古蹟保護,從法規到實際指定為國定古蹟案例亦是如此,故顯示了各政府單位對於保存區劃設所面臨之課題與未來發展並無明確之定見,也間接地限制了文化資產保存區的發展。
我國對於古蹟保存區之相關規定主要係根據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 條明確闡述,主管機關為保全其環境景觀得會同有關機關擬具古蹟保存計畫後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等有關規定,編定、劃定或變更為保存區或保存用地、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然而都市計畫中保存區劃設與保存方式缺乏整體性概念,無法使都市設計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有效落實於保存區,使其空有實名但無具體作為。且既往保存區劃設與保存方式之相關法規多著重於硬體方面,法規基本觀念尚停留於對文化資產標的物的保護上,其鄰近地區之生活空間、生活形式、歷史記憶、空間氛圍等相對軟體的部份則付之闕如。
再按我國現行地政法令中對於土地及地上物之標示,常利用地籍、地號及建號作為標示,然而在目前地籍、地號及門牌號碼不盡重合之情況下,顯然無法明確地界定古蹟保存區範圍而影響保存工作之推動。相關法令所提示多屬原則性的描述,既往指定古蹟的二十餘年工作中,對古蹟本體的描述,有門牌、地號、建號等不同方式,基本上其周延性常受到質疑, 並在後續深入的調查研究報告中, 才對各古蹟有全面的認知, 但是否因此而修正原有公告指定內容, 到目前全國仍沒有一致做法。

在保存區劃設部分,國內的古蹟指定,幾乎都未有附帶討論這項議題,即便在後續的調查研究中,也少有納入研究的案例,所幸近年研究中即有少數研究單位在各案中提出古蹟保存區的建議, 但仍是個案研究。劃設古蹟保存區涵蓋範圍, 不宜僅就產權或古蹟現況作單方面考量,國外執行古蹟保存不乏劃設大範圍景觀控制區之例,保存的手段則依國情而有所不同。諸如法國巴黎以紀念物為中心,半徑500 公尺內作為保存控制範圍,建築行為須經審議但可享受租稅優惠;日本為整體劃設風緻地區,利用類似都市設計手法之修景手段進行控制;中國大陸則採用一、二、三級建設控制地帶,按建築物的遠近給予不同管制,對古蹟密度較高的城市,甚至指定為歷史文化名城作整體性的管制開發。
而國內早期規劃研究中,其重點多以古蹟本體作為考量,對於古蹟的影響範圍是否適切,環境景觀配合保存的管制及民眾產權等問題則甚少提及,因此常造成無法落實執行之憾。
有鑑於上述情形及過去保存區劃設鮮少先行擬具整體性保存計畫,僅就指定標的物公告即進行保存區劃設,缺乏由整體區域保存的觀念出發,因此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即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於97 年度始積極研究國外相關文獻,試圖確立整體性保存計畫擬具之全盤架構,並建立國定古蹟相關保存區基礎資料。
98 年度則全面進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整體性保存區計畫擬定及其劃設與檢討,以期落實整體性保存觀念。惟在執行相關保存計畫時,發現地方政府單位對於相關保存計畫的推動與執行方式, 未能有明確的認知,且相關單位之都市計畫專業規劃人員尚未重視文化資產的觀念,使得執行成效不彰,故為能有整體性保存觀念,並進一步在法規、操作機制、執行配套措施、甚至行政部門的整合上充分探討以獲得共識,爰辦理本年度文化資產保存區發展研討會。

•研討會目的 :

二十一世紀針對文化資產的保護已朝整體區域保存的觀念出發,其內涵包含物質環境及非物質環境,物質環境係指地區景觀、都市紋理到保護標的物及其周邊景觀,非物質環境則指其鄰近地區之生活空間、生活形式、歷史記憶、空間氛圍等。為加強重視整體性保存觀念,並進一步在法規、操作機制、執行配套措施、甚至行政部門的整合上充分探討以獲得共識,爰辦理本文化資產保存區發展研討會。
•研討會主題:

文化資產保存區發展之相關議題研究。


•研討會訊息及報名方式:

時間:民國98年11月18、19日(星期三、四)
地點:台中文化創意園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R11演講廳)

詳細研討會資訊與報名表 http://www.up.fcu.edu.tw/wSite/ct?xItem=63828&ctNode=3413&mp=335101

本研討會將發給技師參訓證明、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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