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學生協力地方推動永續校園計畫徵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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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學生協力地方推動永續校園計畫徵選辦法 1000324.pdf
91-100 永續校園補助學校名單及 93-94 生態社區資料 1000324.pd
一、 依據:「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教育與宣導組」行動計畫表具體工作內容辦理。
二、 目的:
培育具有永續發展、環境關懷之大專學生及社團,透過實質環境的操作,落實行政院政策,協助學校或社區推 展「
永續校園」、「永續發展」、「節能減碳」以及「永續生態循環」計畫 , 整合教學,轉化觀念為實際行動。
三、 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 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
五、 申請資格: 分兩類進行辦理。
( 一 ) 個人組 ( 不限 1 人,可組隊 ) :
公私立大專院校 ( 含研究所、大學部、四技 )
,建築、土木、景觀、都市設計、環境工程、環境教育、及其他永續發展、生態營造相關系所之學生。 (
受補助者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應具有學生身份。 )
( 二 ) 社團組:
公私立大專院校,在校登記有案之學生社團。需檢附社團證明文件,包含:社團名稱、社團性質、指導老師、幹部及成員等證明文件;並條列近五年活動資料、成果及獲獎紀錄。
六、 服務對象:
( 一 ) 報名單位需選定配合本計畫執行之服務對象,請檢附服務對象合作同意書。
( 二 ) 個人組:與設籍地或與該地區有地緣關係者,或 91~100
年度中央部會有關永續發展計畫之學校或地點,或偏遠地區之社區、學校等。(如附件二)
( 三 ) 社團組:以所就讀學校為對象。
七、 申請文件:
( 一 ) 共同資料:
1. 執行方式
2. 服務對象的環境教育起點行為與認知調查計畫。
3. 擬開發的活動內容與教材大網
4. 配合教育與宣導活動規畫
5. 節能減碳創意設計
6. 推動「節能減碳」計畫者,列入優先考量。
7. 服務學校或社區之同意書。
( 二 ) 個人組:在校成績單、以往實習、工讀或社會服務經驗等。
( 三 ) 社團組:
1. 社團辦理營隊之服務計畫書。(需註明辦理時間與模式,與服務對象合作之教育體驗或實驗計畫)
2.
須提出預計透過何種方式引發學校師生對於校園節能減碳議題重視之規劃,且如何將所彙整之全校師生期待學校落實之校園節能政策及措施,傳達至校長手中,同時展現校方執行之決心。
( 四 ) 格式如附件一,資料請雙面列印,以符合永續精神。
八、 申請方式:
申請者應於 100 年 4 月 25 日下午 5 時前寄達紙本申請資料一式 3 份(並附電子檔 1 份),以 寄達日
為憑。
九、 審查方式與原則:
( 一 ) 主辦單位邀請學者專家成立審查小組,就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邀請申請者及服務對象列席報告。
( 二 ) 計畫書應符合本計畫目標,逾期、資料不全、計畫內容不足者不予審查。
( 三 ) 評分權重如下:
評分項目 |
評分比重(%) |
永續發展議題及永續校園計畫或節能減碳政策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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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務學校或社區的永續發展或節能減碳之現況分析 |
20% |
計畫內容的可行性及創意 |
40% |
計畫中自我角色之扮演 |
30% |
十、 經費補助:
( 一 ) 預計錄取五組, ( 個人組: 3 名、社團組: 2 組 )(
視每年收件數量、品質及經費狀況,本部有權調整錄取名額 ) ,每組補助獎學金 10 萬元,執行期間自公布獲補助名單日起算 ( 預計
100 年 5 月 1 日開始執行,實際時間依核定公告日期為主 ) ,共 10
個月 ,提供錄取者於服務對象處協助社區及學校推動計畫的費用,以上費用含住宿、資料收集、差旅、保險及交通費的支出。
( 二 ) 獎學金給付方式:金額總計新台幣 10 萬元,分 2 期給付:
1. 第 1 期於經審核通過後,撥付新台幣 5 萬元。
2. 第 2 期於依執行期限屆滿 14 日內提交期末報告,經審查通過後,撥付新台幣 5 萬元。
( 三 ) 計畫執行期間如受補助學生 ( 或社團 )
表現不佳、未實際執行或其他違法或損害本計畫主辦、承辦單位時,經通知後未能於限期內改善或改正。本部得隨時終止補助,補助獎學金依實際執行日佔執行期間比例之
60% 計算。
( 四 ) 申請人或社團因故無法繼續執行計畫時,得申請終止計畫,並將補助款依比例繳回。 (
獎學金依實際執行工作期間比例計算 )3 個月內補助執行比例之 60% ,執行 3 個月以上未達 6 個月則補助執行比例之 70%
,執行 6 個月以上未達 9 個月者補助執行比例之 80%) 。
( 五 )
個人組,若為團隊參加,須共同指定為一位申請人俾以申領補助經費。社團組,須指定社團代表人為申請人俾以申領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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