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彰化縣政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執行: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交件:101年4月2日至4月10日(以郵戳為憑)。
頒獎:101年4月24日上午9點30分
展覽:101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101年彰化縣綠建築情境創意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1. 主 旨:為推動彰化縣民認識綠建築,鼓勵興建符合生態、節能、減廢、健康之綠建築,建立舒適、健康及環保之居住環境。
2.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3. 執行單位: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4. 收件單位: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5. 交件時間: 101 年4月 2 日至 101 年 4月10 日(以郵戳為憑)。
6. 交件地點:彰化市南郭路一段63之9號6樓(水菊大樓)。
7. 作品講評及頒獎日期:101 年 4 月 24 日上午9點30分
8. 作品講評及頒獎典禮地點:彰化縣政府第一行政大樓1樓視聽簡報室(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9. 作品展覽日期: 101 年 4月 23 日至 101 年 4 月 27 日。
10. 作品展覽地點:彰化縣政府中庭。
11. 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限國內大專院校學生(個人)。
(2).比賽內容:以能提出與綠建築相關之創意概念設計,並能引發縣民興趣,提升綠建築興建需求之動力。
(3).規 格:限A2或A1之紙張每人最多限8張(背後硬紙板裱背),可
附模型。
(4).獎勵辦法:
獎項 |
組數 |
獎勵內容 |
彰化縣政府獎勵 |
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獎勵 |
第一名 |
乙組 |
獎金30,000元
獎狀乙紙 |
獎金20,000元 |
第二名 |
二組 |
每組獎金20,000元
獎狀乙紙 |
獎金10,000元 |
第三名 |
二組 |
每組獎金10,000元
獎狀乙紙 |
獎金10,000元 |
佳 作 |
若干組 |
每組獎金2,000元
獎狀乙紙 |
- |
12. 其 它:本比賽實施細則如附件一。如有未盡事宜,隨時公布於台灣建築中心網站或彰化縣政府網站。
附件一 彰化縣綠建築情境創意設計比賽實施細則
一、實施辦法:
(一)採自由報名參加,每件作品作者人數限1人,每人僅限投一件。
(二)參賽方式:
1. 參賽者填妥報名表資料後,應於101年4月2日(星期一)前傳真至收件單位(彰化縣建築師公會FAX:04-7222041),並確認後完成報名。
2. 作品格式:將所有設計內容呈現於一張 A2(42.0㎝×59.4㎝)或A1(84.1㎝×59.4㎝)之海報紙上,並裱背於硬紙板上。(每人最多限8張)不得於圖說上標註參賽者資料,違者將失去參賽資格。如有模型應同時送達。
3. 於評選結果後舉辦頒獎典禮暨推廣說明活動,邀請具有綠建築背景之
專家學者進行有關綠建築之宣導說明。
(三)收件截止日期:101年4月2日起至101年4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亦可親送至彰化縣建築師公會(彰化市南郭路一段63之9號6樓) 。
(四)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禮聘委員擔任。
(五)評審重點:創意性(40%)、可行性(20%)、經濟性(20%)、表現法(20%)。
(六)作品講評及頒獎日期:101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9點30分
(七)作品講評及頒獎典禮地點:彰化縣政府第一行政大樓1樓視聽簡報室。
(八)成果展示時間及地點: 101年4月23日至 101年 4月27日於彰化縣政
府中庭)。
二、設計題目:
(一)基地面積:以不超過200平方公尺為原則,用地分區(住宅區,甲、乙、丙種建地)及地籍界線自行假設。
(二)建築物用途:建築物用途以住宅為限,住戶單位以居住4-6人為原則。
(三)創意內容:以綠建築九大指標為主軸,表現於建築物本體設計或其週邊環境等。
(四)圖說內容: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相關透視、設計說明等,由設計者自行增減。
(五)參賽者得就上述內容,自行增設條件,依自己專長提出一項以上之綠建築指標設計。
三、相關事項:
(一) 作品一經遞交一概不發還,參賽者必須自行保存比賽作品之副本,且必
須遵守辦理單位及評審的決定,不得有異議。
(二) 參加者必需同意所有遞交作品之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
(三) 比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模仿、剽竊他人作品;比賽作品被發
現有侵權成分將被取消資格。
(四)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
權。
(五)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比賽作品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無須繳付任何費用給
予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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