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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彰化縣綠建築情境創意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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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彰化縣政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執行: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交件:101年4月2日至4月10日(以郵戳為憑)。
頒獎:101年4月24日上午9點30分
展覽:101年4月23日至4月27日


101年彰化縣綠建築情境創意設計比賽實施計畫

1.              旨:為推動彰化縣民認識綠建築,鼓勵興建符合生態、節能、減廢、健康之綠建築,建立舒適、健康及環保之居住環境。

2.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3.          執行單位: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4.          收件單位: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5.          交件時間: 101 42 日至 101 410 (以郵戳為憑)

6.          交件地點:彰化市南郭路一段6396(水菊大樓)

7.          作品講評及頒獎日期:101 4 24 日上午930

8.      作品講評及頒獎典禮地點:彰化縣政府第一行政大樓1樓視聽簡報室(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

9.          作品展覽日期: 101 4 23 日至 101 4 27 日。

10.      作品展覽地點:彰化縣政府中庭。

11.      比賽辦法:

(1).參加資格:限國內大專院校學生(個人)。

(2).比賽內容:以能提出與綠建築相關之創意概念設計,並能引發縣民興趣,提升綠建築興建需求之動力。

(3).    格:限A2A1之紙張每人最多限8張(背後硬紙板裱背),可

            附模型。

(4).獎勵辦法:

 

獎項

組數

獎勵內容

彰化縣政府獎勵

彰化縣建築師公會

獎勵

第一名

乙組

獎金30,000

獎狀乙紙

獎金20,000

第二名

二組

每組獎金20,000

獎狀乙紙

獎金10,000

第三名

二組

每組獎金10,000

獎狀乙紙

獎金10,000

 

若干組

每組獎金2,000

獎狀乙紙

-

 

12.      :本比賽實施細則如附件一。如有未盡事宜,隨時公布於台灣建築中心網站或彰化縣政府網站。

 

附件一     彰化縣綠建築情境創意設計比賽實施細則

一、實施辦法:

()採自由報名參加,每件作品作者人數限1人,每人僅限投一件。

()參賽方式:

1. 參賽者填妥報名表資料後,應於10142(星期一)傳真至收件單位(彰化縣建築師公會FAX04-7222041),並確認後完成報名。

2. 作品格式:將所有設計內容呈現於一張 A242.0×59.4㎝)或A184.1×59.4㎝)之海報紙上,並裱背於硬紙板上。(每人最多限8張)不得於圖說上標註參賽者資料,違者將失去參賽資格。如有模型應同時送達。

3. 於評選結果後舉辦頒獎典禮暨推廣說明活動,邀請具有綠建築背景之

 專家學者進行有關綠建築之宣導說明。

    ()收件截止日期:10142日起至101410前以郵戳為憑(亦可親送至彰化縣建築師公會(彰化市南郭路一段6396)

 ()評審委員:由承辦單位禮聘委員擔任。

 ()評審重點:創意性(40%)、可行性(20%)、經濟性(20%)、表現法(20%)。

    ()作品講評及頒獎日期:101 4 24 (星期二)上午930

    ()作品講評及頒獎典禮地點:彰化縣政府第一行政大樓1樓視聽簡報室。

    ()成果展示時間及地點: 101423日至 101427日於彰化縣政     

       府中庭)

二、設計題目:

    ()基地面積:以不超過200平方公尺為原則,用地分區(住宅區,甲、乙、丙種建地)及地籍界線自行假設。

    ()建築物用途:建築物用途以住宅為限,住戶單位以居住4-6人為原則。

    ()創意內容:以綠建築九大指標為主軸,表現於建築物本體設計或其週邊環境等。

    ()圖說內容: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相關透視、設計說明等,由設計者自行增減。

   (五)參賽者得就上述內容,自行增設條件,依自己專長提出一項以上之綠建築指標設計。

三、相關事項:

 () 作品一經遞交一概不發還,參賽者必須自行保存比賽作品之副本,且必

 須遵守辦理單位及評審的決定,不得有異議。

 () 參加者必需同意所有遞交作品之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

 () 比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模仿、剽竊他人作品;比賽作品被發

 現有侵權成分將被取消資格。

 ()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

 權。

 ()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比賽作品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無須繳付任何費用給

 予參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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