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  服務信箱  |  搜尋: |  English Version  
 
 帳號
 密碼
 _
 
版本:2.3.10
 
瀏覽人數:00000654
HOME > 文章資訊 > 文章內容
《徵才訊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瀏覽人次:1087次

職稱:助理研究員一名
資格條件: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與應聘類群相關之系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取得與應聘類群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 2.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與應聘類群相關之學系畢業,取得與應聘類群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報名日期:101年6月5日至101年6月15日止。


新增網頁1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徵才機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訓局桃園職業訓練中心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視成績擇優備取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2-桃園縣

有效期間

101/06/05~101/06/15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與應聘類群相關之系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取得與應聘類群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 2.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與應聘類群相關之學系畢業,取得與應聘類群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建築設計職群相關職類(室內設計、裝修等)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2.辦理基礎課程、教材及教育之研發推展事項。 3.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4.協辦國際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5.協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6.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業務洽詢電話:03-4855368600陳課長)

工作地址

326桃園縣楊梅市秀才路851  

聯絡方式
(
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日期:10165日至101615日止。 2.一律採通訊報名(郵戳時間以615日為限),信封上請務必註明「參加聘用人員甄試」 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3.郵寄地址:326桃園縣楊梅市秀才路851號,曾楪家先生收電話:03-4855368分機185 4.請檢附下列資料:(以A4格式依序排列,勿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500字,直式橫書、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驗證件影本。 5.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應徵資料,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仍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6.甄試方式:分3階段甄試 (1)1階段:學、經歷資格及應聘類群乙級技術士證照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第2階段甄試。 (2)2階段筆試。 (3)3階段口試。 7.預訂甄試時間將登錄本中心網站公告。

 




=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