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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澳冷泉形象商圈吉祥物公開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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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宜蘭縣政府、蘇澳鎮公所
協辦單位:實踐大學媒體傳達系
天主教輔仁大學應用美術系
執行單位: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蘇澳鎮中山路冷泉形象商圈推委會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宜蘭縣政府、蘇澳鎮公所

協辦單位:實踐大學媒體傳達系

                    天主教輔仁大學應用美術系         

執行單位: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蘇澳鎮中山路冷泉形象商圈推委會

參選資格

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

徵選目的

經濟部商業司為促進商業發展,期能透過蘇澳冷泉形象之精神標章設計,推動蘇澳地區之城市行銷及城市觀光。許多國內外的城市都有代表的吉祥物,像新加坡的獅子、澳洲以無尾熊最受歡迎,或是地區性的像日本的下呂溫泉用青蛙代言,吉祥物之設計,應從整體形象包裝著手,顧及蘇澳地區之重要都市特質(例如人文、觀光遊憩、歷史、古蹟、或產業)賦予時代意義與附加價值,特舉辦此次蘇澳鎮冷泉形象商圈之吉祥物徵選活動,提供為相關活動作業之推廣媒介,以達到宣傳、識別與交流之目的,同時考慮到未來城市行銷紀念商品應用之可能性。

作品要求

吉祥物設計稿一律以手繪或電腦繪圖於A4(297mm x 210mm)上,直置橫置不限,並將所繪製之吉祥物設計稿貼於〈32 cmx23cm〉黑色卡紙上。

限繳交一件作品。

不設主題,方式不拘,唯僅限平面作品,並須附設計說明及應用描述(請依附件

格式填寫,以200字為限)

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

徵選方式

1.徵選由聘任之專業人士所組成之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初選原則上預計入選十件參加決選。

2.初選評審項目及標準: 意象表達  40%

創意及整體美感:40%

相關應用之可行性:20%

3.決選由主辦單位辦理中山路居民、商家共同以選票方式選出決選名次。

4.凡提供作品之徵選者,即表示同意本計劃之各項規定,包括評審規定在內。

5.徵選須知請於蘇澳鎮中山路100號果山行領取,或於蘇澳鎮公所便民中心領取或至蘇澳鎮公所官方網站(http://www.suao.gov.tw)下載。

報名方式

每件作品背面左下角,請依統一格式,浮貼填妥之報名表(請依附件填寫),於民國91121日前以掛號郵件寄至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100號余杰雋總幹事收,信封左上角標明「蘇澳鎮冷泉形象商圈吉祥物公開徵選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獎勵規定

由決選投票過程中選出

1.首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30,000元整、獎狀乙張)

2.貳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5,000元整、獎狀乙張)

3.參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乙張)

4.佳作三名(獨得獎品及獎狀乙張)

得獎作品於蘇澳中山路冷泉形象商圈年度活動中授獎表揚,獎狀由經濟部商業司核發。

其他注意事項

1.入選者之送件資料歸主辦單位保存。

2.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律取消其資格並取回設計權及獎金,如因此傷害主承辦單位之名譽,創作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1)    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2)    已公開發表之作品。

(3)    著作權不明者。

3.著作權事宜

1)首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其著作財產權須讓與主、承辦單位。

2)首獎著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向內政部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登記。

3)以團隊型態參賽者,惟須指定依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相關一切事宜。

4)主、承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研究、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5)基於相關展覽活動及印刷編印之需要,主辦單位得向入選以上之得獎人要求提供作品原稿,不願配合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6)獨得首獎獎金者,需包括完成信封、信紙、T恤設計。

4.送件作品之保管

1)參加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2)入選之送件資料須配合主、承辦單位辦理之公開展覽,創作者願無條件盡力配合,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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