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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
企畫活動緣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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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高雄新市鎮開發迄今已屆十年,各綜合示範社區內整地工程及相關拆遷安置住宅等作業,均已陸續完成與進行公開銷售。惟自民國84年以後,國內政經環境產生變化,不動產市場緊縮,造成新市鎮住宅與土地銷售困難,基金財務呈顯惡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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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速因應時勢變化,健全淡海、高雄新市鎮建設腳步與體質,內政部特審慎研提「淡海、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情形檢討報告」、「淡海、高雄新市鎮開發時序調整計畫」、「淡海、高雄新市鎮現階段財務改善計畫」等,報奉行政院同意調整開發時序及改善財務狀況。並積極依照行政院指示,委託辦理「淡海、高雄新市鎮定位及發展策略之檢討與規劃」,展開整體發展定位檢討作業,俾憑研提「淡海、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報院重新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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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社會各界對目前新市鎮未來定位與發展極為關注,為有效提供社會各界參與淡海新市鎮建設之機會,提昇其對新市鎮建設之正面認知與重視,允宜配合上開委辦案,順勢邀請外界舉辦適當配套參與活動,以避免閉門造車,並有效活絡整體發展定位檢討之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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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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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
協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台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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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
企劃單位:開創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APAUD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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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
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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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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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管理、財務、金融、土地開發、建築、土木、交通運輸管理、社區總體營造等相關專業背景之國內45歲以下相關個人、事務所或公司、全國各大學(專)院校有關系所師生,或以上人員、單位共同組成之團隊等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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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以團隊型態參選者,最多不得超過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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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
徵選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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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畫活動主題為「掌握淡海、高雄新市鎮」─全民模擬投資經營創意企畫徵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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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者模擬淡海、高雄新市鎮「一般土地開發案件」或「BOT投資案件」專業土地開發或財務管理企畫廠商之角色,撰寫「模擬投資企畫書」及其摘要參選。其投資經營標的物及投資經營副主題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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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淡海、高雄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之政府已取得住宅、標(讓)售土地、公共設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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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優質企畫行銷、創造短期榮景」為投資經營副主題,由參選者自行擇定標的住宅或土地,進行模擬企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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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淡海、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之未開發土地(含海濱遊憩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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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活化土地使用、創造長期投資效益」為投資經營副主題,由參選者自行擇定標的土地,進行模擬企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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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淡海、高雄新市鎮之具有自償性公共工程(如捷運、輕軌電車、寬頻網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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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小投資最大報酬、便利、效率、環保」為投資經營副主題,由參選者自行擇定標的公共工程項目,進行模擬企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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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
獎勵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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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評選預定錄取「金創意」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牌乙個;「優勝」三名,獎金五萬元、獎牌乙個;「入圍佳作」五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乙個。必要時,得獎名額得酌增或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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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
徵選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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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參選者應提送A4直式紙張大小、中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由左至右橫式繕打、左側裝訂、單(雙)面印刷等方式製作「模擬投資企畫書」一式15份參與評選。企畫書頁數至多不得超過20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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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參選者應另檢附企晝書構想摘要,裱褙於黑色A1尺寸之直式硬紙板上,版面以不超過單面2張為原則,亦可視為單一版面進行整體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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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企畫書封面及裱褙圖板右上角5cm寬 ×4cm高範圍內,應註明本企畫活動名稱、參選標的類別及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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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所有參選企畫書封面、內文及裱褙正反面,均不得顯示任何可供辨識參選者身份之記號或文字。違反者,取消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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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電子檔案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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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電子檔案儲存格式應以MS WORD 97以上編輯之DOC格式,或以Adobe Acrobat 4.0以上製作成可攜式文件PDF格式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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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電子文件中所含括圖片、表格應以適當繪圖或圖表軟體工具製作或掃描成圖檔後,再複製插入上開MS WORD檔案中適當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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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電子檔內文儲存方式應以冊為單元,所有章節均儲存於同一檔案。繳交本署時應儲存於640MB以上CDR光碟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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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模擬投資企畫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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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畫主題、緣起與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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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企畫主題背景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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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企畫內容
- 投資經營標的物概述
- 創意投資項目與執行內容
- 初步土地使用與建築構想
- 市場可行性分析
根據市場供需現況進行可行性分析,進而瞭解所提創意企畫構想能否據以執行,並於市場上獲致重要領先地位,據以吸引投資進駐新市鎮。
- 法律適法性分析
基於依法行政原則,應針對所提創意投資構想如何保有執行彈性及推動效率,從業務面及空間面妥予進行適法性分析。如無可避免涉及修法事項,則須提出具體修法說明。
- 財務可行性分析
建議以現金流量為分析基礎,分析所提創意投資構想之可靠性及基本假設參數運用合理性。對於評估年期、折現率、物價上漲率、資本結構、貸款利率等參數或影響因子,宜審慎分析選用,並進行簡易敏感度分析。
- 預期投資經費及年度分配
- 整體進駐開發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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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預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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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參選者之模擬投資企畫創意應符合現階段政府積極推動之「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風險管理」、「綠建築」、「生態工法」與「社區總體營造參與投資與經營」等重要施政計畫或理念,以為示範。並建議以「於現行法令下,巧妙運用可行創意突破束縛」及「最小投資最大收益」等原則,予以研擬創意企畫,以利未來參考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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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 |
活動舉辦時間:自民國91年10月1日起至民國91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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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 |
收件時間及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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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案公開徵選期限為自民國91年10月21日至民國91年11月20日17時30分止,參選者應依前述徵選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於公開徵選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另參選所提活動企畫書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署亦不支付任何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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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收件地點: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APAUD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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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106基隆路四段4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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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2737-6722 (02)2733-3141 轉7723、6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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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737-3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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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 人:簡君芳 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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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yaki2000@apol.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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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內政部營建署連絡人:吳佳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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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105八德路二段3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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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2)8771-2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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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8771-2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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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jillwu@cpam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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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參選者應依徵選簡章所規定報名表、電子檔案與企畫書等文件及圖板,裝入封套或包裝密封後參選。封套或包裝外部需書明參與企畫活動名稱、徵選標的及主題,以及參選者名稱或姓名、連絡地址、電話、傳真與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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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 |
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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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會於收受徵選文件後,先就參選者資格文件進行篩選,符合條件者方可參與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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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通過資格審查之參選者所提活動企畫書,由評選委員會依評選辦法予以評選,不安排參選者簡報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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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評選結果將由主辦單位公開發佈,並以書面通知所有參選者。參選者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定,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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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評選委員不得參與個案創作、執行或諮詢。若違反此項規定,委員不得參與評選會議,主辦單位亦將逕行取消該參選者的參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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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關評分項目、權重及評選作業程序詳評選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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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參、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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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參加評選者,請自行保留原稿及原件。所有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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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企畫活動案涉及智慧財產權者,由內政部營建署取得全部權利。參選者經檢舉並證實有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或執行契約過程有侵害第三人合法權益時,一律取消資格,並收回獎金及獎牌。如因此損及主、承辦單位之名譽,由參選者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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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案評審委員、相關指導及主(協)辦單位、企劃單位等人員,不得參加徵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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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參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事實及理由將通知參選者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本署網站公告取消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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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徵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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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徵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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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偽造、變造徵選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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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另行以書面通知或公告於本活動之網址: http://www.cpam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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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凡參與本公開徵選之創作者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並尊重評審會議之決議,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