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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屆第四次會員委員會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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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六)下午四時
地點: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555教室
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會議名稱 第十五屆第四次會員委員會會議記錄
時  間 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星期六)下午四時
地  點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555教室(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
出  席 王文安 蘇瑛敏 賴明茂 陳聖仙  簡永和 蔡綽芳  陳歷渝  劉明滄
請假:吳銘陽  李清仁
主  席 王主任委員文安
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新會員陳弘裕等35位申請入會,提請討論案。
說明:1.陳弘裕等五名申請入會為正會員,林言良申請入會為仲會員,提請討論(參13-14頁)。
2.蘇崇輝等十三位申請入會為正會員、蔣曉梅升等為正會員、蘇俊凱等一位申請入會為仲會員、吳禹賢升等為仲會員、陳政煌等十三位申請入會為學生會員,業已初審通過(參10-12頁)。

決議:資格初審審查通過。

第二案
案由:如何增加改善會員繳費情形及清理二年以上未繳費會員會籍,提請討論案。
說明:1.本年度會費收入截至七月份止為319,493元與預算1,500,000元實相距甚多。
2.89年至本年度為止,二年以上未繳會費者己達499人,依往例本會先寄出掛號信函通知其嚴重性,並指定於某一期間內補繳會費,否則即註銷其會籍,本次是否比照辦理?並擬定通知函之內容、繳費期限及應補繳之年數,提請討論(參15-19頁)。
3.個人會員及贊助會員申請入會辦法,提請討論(參20-26頁)。
決議:1.為拉近與既有會員之認同感,本會會員大會會員紀念品可選擇具代表性禮品,以表徵會員身分。
2.為擴大學術界師生參與層面,建議本會出版建築相關領域科系之博碩士論文摘要集。
3.建議與本會贊助會員共同形成策略聯盟夥伴關係,共同推動學術活動,以維持贊助會員認同贊助之原意。
4.89年度迄今已達三個會計年度未繳會費會員,擬依往例告知並於網路公告名單,於10月前補繳交2年會費,未繳費者即予清理,爾後再申請入會時仍應補繳2年會費,並回復原會藉號碼,以避免不公平現象。本委員會預計本年十二月底前完成清理會籍工作,以作為會員名冊編列之基礎,並對本會預算、寄贈出版品與網訊、本會出席人數等核算有明確數據。
5.贊助會員依實質繳費情形與機關存玩“峔M定是否仍列名冊內。
6.為擴大非會員參與本會活動,並避免既有會員流失,擬以小型會員聯誼方式籌組小委員會納編,請陳歷渝委員籌組兒童遊戲空間相關會員聯誼,並可籌辦兒童遊戲空間研討會事宜。
7.建議本會可參與大陸建築界赴台考察團之接洽事宜,以廣增會員與財源。
第三案
案由:會員名冊與光碟製作,提請討論案。
說明:1.本會會員名冊印製至八十九年為止(參27頁)。
2.名冊印製之內容,提請討論。
決議:委由陳聖仙委員就本會至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已清理會員名單印製名冊與製作光碟,並請研提製作成本估算表。

第四案
案由:本會章程第三章會員(第六條至第十七條)如何修正?提請討論案。
說明:1.近來有甚多博、碩士班學生申請入會為學生會員,其中有些學經歷已達申請為正會員之標準,本會章程亦無明訂此情形,應申請為正會員,如何修正之(參28-31頁)。
2.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未滿二年者,不符本會入會標準,如何修正之。
決議:請各委員集思廣益深究章程修正細則,本次會議原則共識如下:
1.學生會員以30歲以下為限,設置年齡限制。
2.取消仲會員層級。
3.降低正會員入會之年資限制,以彌補專科學校畢業未滿兩年者無法入會之缺口。
4.為因應科技整合時代之來臨,建議修正章程第十條有關建築相關學歷方得成為正會員之限制,增列從事建築相關行業一定年資經驗即可入會。

散會:下午六時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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