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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娃娃公開徵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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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描繪你心目中最得以代表宜蘭特色的造型娃娃,也可以參考、融入宜蘭縣內大小節慶活動或觀光景點特性意涵做為設計理念,須提供正反面及側面並標明尺寸大小,構圖為人物或動物均可、角色應兩性各一、內容顏色不限,請以電腦繕打40~50字輔以做為設計理念和想法之說明文字,並註明姓名、電話、通訊地址並以A4紙張輸出。


題目: 你心目中的宜蘭娃娃。
徵稿日期: 92年01月15日至92年02月21日。
徵稿對象: 不限資格。
紙張大小: A3。
圖稿內容: 請描繪你心目中最得以代表宜蘭特色的造型娃娃,也可以參考、融入宜蘭縣內大小節慶活動或觀光景點特性意涵做為設計理念,須提供正反面及側面並標明尺寸大小,構圖為人物或動物均可、角色應兩性各一、內容顏色不限,請以電腦繕打40~50字輔以做為設計理念和想法之說明文字,並註明姓名、電話、通訊地址並以A4紙張輸出。
初選收件: 92年02月17日至92年02月21日(以郵戳為憑)。
經初選通過後,請入選者試作出2~3種成品來呈現效果,便於參加複選。
複選收件: 92年03月10日至92年03月13日(以郵戳為憑)。
得獎名單: 將於92年03月24日公告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上(網址:
www.ilccb.gov.tw),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

參賽作品規範:

(一) 來稿作品故舉凡涉有仿冒、抄襲、己發表過或曾用於其他用途上,一但被檢舉經查證屬實一律不予採用,已領獎者之獎金亦一併追回,如造成訴訟之賠償,由設計者自行負責。
(二) 獲選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所有。
(三) 作品由一人創作,來稿請註明設計者姓名、通訊住址及電話。
(四) 來稿郵件請以掛號方式郵寄,請勿捲折或擠壓。
(五) 參賽作品圖稿概不予退還。
(六) 參賽者請簽「著作財產權讓與書」。

評審及獎勵方式:

(一) 第一階段評選會,邀請美術及商品設計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士共同參與評選出十幅作品,每人獎金新台幣一千五佰元整。
(二) 第二階段評選會:特邀請國小生32位,國中生40位,高中生40位,專業美術教師6位來擔任最後的評選,冠軍得主可獲得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前項之獎金均按給付金額扣除百分之十五的所得稅)。
(三) 獲選作品並公告於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並通知前來簽約事宜。
(四) 經評審結果認為所設計之作品,均無法表達宜蘭縣理念、特色或欠缺美感時得從缺。

收件地址:260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財團法人蘭陽文教基金會
     周文健先生收(PS:來稿郵件請以掛號方式郵寄)
洽詢電話:(03)9322440轉375、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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