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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全國大學校院學生創意實作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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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目的--------
為激發大學校院學生之創意表現及實作能力之發揮,鼓勵跨領域專長的科技整合團隊,以系統化思維,發揮創造動力,完成富有精緻創意而實用性創意作品。
主辦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中國技術學院
如有任何參賽疑問,請電 0921-850-113 譚老師,或 E-mail 至 jamestan@mail.ckitc.edu.tw 洽詢。謝謝!


競賽目的
為激發大學校院學生之創意表現及實作能力之發揮,鼓勵跨領域專長的科技整合團隊,以系統化思維,發揮創造動力,完成富有精緻創意而實用性創意作品。

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中國技術學院

競賽主題

參賽資格
以大學院校、技術學院〈含專科部〉與專科學校之在校生為限〈以報名日期為準,不含研究生〉;以隊為單位,每隊3~5人。成員宜涵誘ㄕP學系之學生,跨院、跨校尤佳。

作品範圍
一、針對特定的現象、問題或需要,將相關的創意,加以精化、再造與整合,結合相關領域的知識、原理與法則,所發展〈明〉而得的物件、型態、方法、方案或以上各項之組合。
二、參賽作品應為同一團隊在參賽期間完成者。
三、純藝術作品不在參賽範圍之內。
四、獲政府或廠商經費補助之研究計劃,或建教合作成果,均不得為參賽作品。

評審項目
一、創意表現:
(一)創意特色〈30%〉
(二)主題表現〈20%〉
二、實作能力:
(一)實作成果〈30%〉
(二)實用價值〈20%〉

 

競賽時程
一、報名:
91年12月1日開始接受報名〈可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網路線上報名〉,至92年1月31日〈五〉截止

二、初選收件:
92年2月14日〈五〉前繳交報名表及創意說明書五份及磁片〈Word檔〉,以完成初賽手續。
三、初選:
92年2月21日〈五〉進行初選評審。
92年3月3日〈一〉初選結果將於網站上公告,並個別通知入選決賽隊伍。
四、決選收件:
92年5月30日〈五〉前繳交作品簡介四張(PowerPoint檔案) 1份、成品說明書2份及檔案磁片,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五、決選及公開展示:
92年6月25日〈三〉上午9點前,攜帶工作日誌及實作作品,到決賽現場展示說明,詳細辦法另行通知。
六、頒獎:
92年6月25日〈三〉下午頒獎。

競賽方式
一、初選評審:以各隊繳交之創意說明書為評審依據,進行書面評審。凡不符者,即失去參與決選資格。
二、決選評審:凡通過初審之作品得參加決選,入選決賽之隊伍請依指定方式展示實作作品、說明資料及工作日誌,以舉行現場評選。
※決賽地點:中國技術學院新竹分部

競賽獎勵
第一名:取一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10萬元。
第二名:取兩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5萬元。
第三名:取三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  3萬元。
佳  作:取若干隊,發給獎座、獎狀及獎金1萬元。
特別獎:取若干隊,依特色表現另頒下列特別獎項,並且發給獎狀及獎金2萬元。
A.創意表現特別獎
B.實作能力特別獎
C.人文關懷特別獎
D.科技整合特別獎
備註:1.得獎隊伍之指導教授,另頒發獎座及獎狀。
2.參加決選之隊伍,將頒發參賽證書及紀念品。
 

報名方式
一、91年12月1日開始接受報名:請將報名表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或網路線上報名,至92年1月31日截止。
二、報名隊伍請於92年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格及創意說明書五份以及磁片〈Word檔〉掛號郵寄至本校〈地址如下〉,以完成參賽手續。
三、郵寄地址:
116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中國技術學院技術合作處〉第四屆全國大學院校學生創意實作競賽作業中心
四、競賽網址:
http://cia-contest.ckitc.edu.tw
五、電子郵件:
jamestan@mail.ckitc.edu.tw
六、洽詢電話:
學校電話:+886-2-2931-3416 分機 196〈中國技術學院技術合作處〉
七、傳真電話:
+886-2-2935-2077

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賽學生得自行組隊、由指導教授協調組隊,或學校推薦。
二、競賽要件中的創意說明書、工作日誌〈含照片等影像紀錄〉、說明書及實作品簡介的PowerPoint格式,屆時請參考競賽網址所提供之範本。
三、參賽作品如涉有抄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者,經認定屬實,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已獲獎者追回以頒發之獎項,並由參賽團隊自負法律責任。
四、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團隊所有,因參賽所衍生之智慧財產保護事宜,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
五、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選(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幻燈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並應積極配合相關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六、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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