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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公寓大廈認證標章市民票選活動』認證標章公開徵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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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4日(五)至3月27日(四)由市民票選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執行單位: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
聯 絡 人:建管處蘇俊傑先生〈07〉3368333*2282


(一) 參賽資格:不拘
(二) 活動主題:美麗、安全、新家園

(三) 思考及發揮方向
  1. 認證標章應具永久性、藝術性具榮譽感,俾使大樓管委會樂意懸掛。
  2. 置放位置-公寓大廈外牆壁面明顯處
  3. 裝置方式-懸掛式或嵌入式
  4. 使用材質-金屬類或石材類

(四) 作品規定
  1. 圖紙規格:請以A3圖畫紙襯裱於4開(545mm×393mm)尺寸之黑色0.5cm厚質珍珠板上,設計圖面應包含平面、立面及細部大樣等,另設計意匠和設計說明,應以文字或圖面清楚表達設計構想為原則,並應考量施工細則。
  2. 每人限一件作品參加。
  3. 參賽作品裱板背面右下角處5cm×5cm範圍內,應註明設計者姓名、電話、住址之報名單,並以不透明厚紙遮住後膠帶密封。
  4. 參賽作品入選與否均不退件。若入選前十名者,應另行補送作品磁碟或光碟片。
  5.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遭檢舉經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名次不遞補。
  6. 得獎者須填寫作品版權放棄書,同意主辦單位重複使用,不另給酬。

(五)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2003年2月24日(四)截止(以郵戳為憑)

(六) 收件地址:
以郵寄或專人送達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462號5樓(高雄市公寓大廈認證標章市民票選活動執行委員會)收

(七) 評 審:
2003年2月28日(五)前由高雄市公寓大廈認證標章市民票選活動執行委員會 邀請專家學者評審,選出十件入圍作品

(八) 票 選:
2003年3月14日(五)至3月27日(四)由市民票選
(九) 獎 金
第一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乙只、活動紀念品乙份。
第二名獎金二萬元、獎狀乙只、活動紀念品乙份。
第三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乙只、活動紀念品乙份。
佳作七名,各頒獎金五千元、獎狀乙只、活動紀念品乙份。

(十)得獎公佈及頒獎典禮
得獎公佈:票選結果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得獎人,並公佈於高雄市政府網站。頒獎典禮:2003年4月中旬公開頒獎。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
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執行單位: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
聯 絡 人:建管處蘇俊傑先生〈07〉3368333*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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