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  服務信箱  |  搜尋: |  English Version  
 
 帳號
 密碼
 _
 
版本:2.3.10
 
瀏覽人數:00001606
HOME > 文章資訊 > 文章內容
第15屆優良建築建材暨產品展預告
瀏覽人次:546次

將於92年12月25日~28日
台北世貿中心A、D區展覽館展出


一、展覽時間: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廿五~廿八日,每天上午十時到下午六時。
(配合十二月廿七日建築師節大會各項慶祝活動)

二、展覽地點:
台北市世界貿易中心展覽館A、D區全部,合計約650個攤位。

三、指導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經濟部工業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大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五、協辦單位:
台灣省建築師公會、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福建省建築師公會、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財團法人石材工業發展中心、
中華民國立體停車場協會

六、策劃執行:
建材報導出版社(大會光碟片製作)、奧宇科技(有)公司(網路虛擬展www.taipeibex.com.tw)

七、進出場時間:
進場 九十二年十二月廿三、廿四兩天上午七時到下午五時。
出場 九十二年十二月廿九日上午八時到下午五時。

八、展出內容:
1主題區-由指導、主辦單位以特定主題製作專館展出,如建築防震、綠建築、營建自動化、組件
 式建材、消防安全、防火隔音……等。
2建築設計作品類-國內外建築作品、房屋產品、室內設計作品等。
3基礎營建類-預鑄產品及工法,組件式建材及工法,特殊營建工法、技術、設備、機具及儀器,
 防水防熱,建材生產設備、知識、技術等。
4建材裝潢類-各種內外裝建材、廚具、天花板、地壁材、照明燈飾、窗簾窗飾、園藝景觀、裝潢
 材料家飾品…等。
5石材建材類 各類石材、石礦製品、FRP、GRC、PU、PS、PE、PVC…等材料、管路、磚瓦;
 衛浴設備、陶瓷建材、金屬建材、門窗…等。
6環境工程及設備類-和污染防治、水處理、噪音防治、空氣淨化、垃圾處理有關之環保事業及遊
 樂設施,兒童、醫護、學校等公共場所有關之設備、產品等。
7家具家飾類 各種國產或進口家具、寢具、明式家具、歐洲家具、法式家具、一般家具及家飾品
8相關類-CAD/CAM、專業媒體、圖書、電腦資訊、網路服務及相關之儀器、文具、行業等。

九、參展資格:
1凡合乎展出內容之製造、代理、經銷、進出口商及顧問諮詢、服務行業之公司或個人,
  領有合法証照或合法經營者。
2仿冒、偽造、變造或有其他違法情況,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立即強迫出場,
  所繳各費不得要求退還,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十、廣告宣傳:
1電視-有線及無線電視10〞廣告至少300檔以上。
2報紙-國內知名報紙,如自由、中時、聯合、經濟、工商、台日、自立……等
 全部在展前、展會中密集見報30篇以上。
3雜誌-建築師雜誌、專業電話簿、室內設計雜誌……等見刊十次以上。
4廣播-中廣、台北之音、愛樂、綠色和平……知名電台至少20檔以上。
5請柬-寄發10萬份請柬遍邀專業人士及旅館、懦慼B飯店、旅遊業前來參觀。
6大會手冊-全國唯一以光碟片製作的買主手冊,並建構網路虛擬展、延續並擴大展出效果。
7客戶名冊-觀眾問卷納入客戶資料庫並製作成磁碟片、可供參展廠商供追蹤聯繫,以利拓展
 商機。

十一、專刊及虛擬展廣告:
本屆大會專刊以光碟方式發行,並架構網路虛擬展直到下屆展會再行更新,
廠商有意在光碟片及虛擬展中刊登產品廣告以延續效果者,請填妥廣告製作委刊單連同支票、
攤位報名表繳交大會經手人,詳情請儔e刊單說明。

十二、參(退)展辦法:
1每一標準攤位3MX3M,報名時請填妥報名表、連同訂金每攤位N.T$10,000(即期支票)及九十二
 年十月卅一日到期之尾款一併繳交大會經手人即完成報名手續。
2完成報名手續之廠商屆時因故無法參展,請於協調會前通知主辦單位,大會於扣除訂金後,餘款
 無息退還;協調會後,無論任何理由,概不得要求退費。
3未繳清各費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選位,亦不得參展。

十三、參展費用:
1每一標準攤位3MX3M(為空地一塊,沒有隔間、沒有地毯、沒有投射燈、沒有桌椅等任何配備)
 新台幣39,900元整(含營業稅5%),報名時,每一攤位需繳訂金N.T$10,000元,否則視同未報名
2每一裝潢攤位3MX3M新台幣43,050元整(含營業稅5%),擁有三面隔牆、組合地毯、三盞投射燈
 、公司全銜一組、110V插座一個、接待桌椅各一張;報名時,每一攤位需繳訂金N.T$11,000。
3選柱位者,每攤位於展後退還新台幣4,000元整。(請以銷貨折讓單辦理退款)

十四、攤位分配:
1於召開協調會時依攤位多寡及報名先後順序選位;(繳清各費後始得選位)選位時悉依世貿規定。
2數家廠商不得合併選位,亦不得將攤位分租、轉租他人。
3違反規定或非主題相關產品者,取消展出資格並沒收所繳各費。

十五、攤位裝潢:
1大會代辦裝潢者,悉依標準格式施工;大會並將推薦若干家裝潢公司供廠商自行洽商詢價。
2自行裝潢者,需依世貿規定,否則大會逕自拆除並追償拆除費用。
3世貿所屬梁柱、牆壁、隔間均不得張貼、噴漆、書寫、吊掛;消防栓、電器口不得封閉施作。

十六、廠商協調會:
於適當時間以電話、專函分別通知。

十七、報名:
即日起開始報名,額滿後報名者列為後補;為確保展出水準及參展廠商權益,大會保留接受報名與否的權利。
大會洽詢電話:(02)27588173 傳真(02)27588183
電話:(02)27588173 傳真(02)27588183 E-mail: wlchiou@ms24.hinet.net

■有關參展規定悉依「外貿協會展覽場一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
■展場禁止零售,一般日十二歲以下孩童禁止入場。




= 回上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