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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活動名稱:
「點燃創意 桃園起飛」--桃園縣入口網站LOGO徵選活動
貳、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計畫室
參、活動日期:
92年3月21日- 92年4月23日
肆、活動內容:
民眾發揮創意,融合「人文、科技、活潑」之意念,設計出一個最能代表桃園縣入口網站的LOGO,透過網友們在活動網站上票選排名出順序,最後再由評審會從得票數最高的前八名中,選出其中一個最能代表桃園縣入口網站的LOGO,作為正式啟用之參考。
伍、作品投遞方式:
一、網友作品報名,稿件以E-mail或郵寄的方式寄送。
二、不可使用圖庫圖形,作品大小為135*50(像素),格式為JPG或GIF檔。
三、作品需詳細書寫LOGO之設計構想,此項列為決選考量之一。
四、本府入口網站LOGO徵選作品收件帳號:inlogo@mail.tycg.gov.tw
五、郵寄收件地址:桃園市縣府路1號9樓 「桃園縣桃園縣入口網站LOGO評審會」收。
六、收件截止日期:92年4月4日 下午17:00
陸、網友票選:
一、本府入口網站LOGO徵選活動網站:http://www.tycg.gov.tw/index.htm
二、自92年4月7日至4月18日依收件順序將參選作品公佈於活動網站,網友們依姓名、身分證號等資料之登錄,可於網站票選出自己最喜愛的LOGO,每人限投一票。
三、票選結果將於92年4月19日公佈於活動網站,由前八名進入評審會複選。
四、為促進活動效益,凡參加投票之網友,將抽出50名幸運兒,每人可獲統一超商禮券200元。
柒、縣府評審:
一、「桃園縣入口網站LOGO評審會」由縣府首長及專家學者五人組成,該名單與得獎名單於4月23日一併公佈於活動網站上。
二、評審委員評分標準:構圖意象50%,色彩結構50%。
捌、得獎公告:
一、公告:4月23日上午9:00於活動網站公佈所有得獎名單,當日透過於桃園縣媒體發佈新聞稿。
二、獎勵:冠軍乙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亞軍乙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季軍乙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網友票選參加獎五○名各得統一超商禮券200元。
三、頒獎儀式:92年4月29日於桃園縣政府一樓中廊舉辦「桃園縣入口網站LOGO徵選頒獎儀式」,由朱縣長立倫頒發獎狀及獎金給前三名及佳作代表。
玖、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若經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參賽資格(亦需繳回獎金及獎狀)。
二、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若經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若經決選採用,設計者應將著作權永久轉讓桃園縣府使用,並將原始製作向量圖檔交付使用,且桃園縣府保留修改設計樣式及最終是否採用此樣式之權利。
四、獎項由評審會議評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五、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六、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七、本活動服務專線請洽桃園縣政府計畫室03-3322101~6950,陳先生或藍先生。
活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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