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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訂「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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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修訂重點如下:配合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機制,將「年度公共工程品質評鑑為優良者」,修正為「年度公共工程品質查核為優良者」;增加代辦機關、專案管理單位及設計單位等獎勵對象......


工程會修訂「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依獎參或促參辦理之工程將可參選金質獎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九十二年四月一日
發稿單位:工管處
聯 絡 人:范崇荑
聯絡電話:八七八九七七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修訂頒布「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除增加設計獎外,並增加促參工程為獎勵對象,降低小型工程參選門檻,擴大參與範圍。
        工程會主任委員郭瑤琪指出,「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活動自八十九年開始辦理,至今已辦理三屆,廣獲各界肯定。為全面提升公共工程品質,對於表現優良之公共工程團隊予以公開表揚,並激勵工程人員之榮譽感與使命感,獎勵其對提昇公共工程品質之決心,工程會特修訂「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
        「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修訂重點如下:配合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機制,將「年度公共工程品質評鑑為優良者」,修正為「年度公共工程品質查核為優良者」;增加代辦機關、專案管理單位及設計單位等獎勵對象;獎勵對象按貢獻度擇優給予獎勵,並依工程類別分別給予特優及優等獎度;調降小型工程參選門檻額度,以鼓勵小型工程參選。另為嚴格篩選參選工程之資格,對重大缺失及違反環境保護法規受主管機關處分之工程予以剔除;新增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或「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之工程亦可由主管機關推薦參選;增加決選委員會委員之名額;增列入圍者頒發獎狀鼓勵;增訂推薦工程須提出對生態環境維護之措施(包括自然生態工法);增訂廠商於獎勵期間如列為不良廠商者,則不再適用「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之優惠規定。
        郭主委表示,九十二年度公共工程金質獎的辦理時程預定自八月十五日起至九月十五日止受理推薦,隨後將進行工地現場實地評審、複審及決選等評選作業,並預定於十二月中旬辦理頒獎典禮,歡迎各優良之工程團隊踴躍推薦,讓今年的「第四屆公共工程金質獎」能更加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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