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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傳統手工藝產業形象識別標誌公開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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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促進鹿港傳統手工藝產業之發展,期能透過精神標章設計,推動屬於鹿港工藝產品認證系統與產品行銷、城市觀光等相關產業之識別標示。
聯絡人: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林韋志先生 02-27020922


參選資格
凡愛好設計創作之個人或團隊,皆可參與徵選活動。以團隊型態參加者,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

徵選目的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促進鹿港傳統手工藝產業之發展,期能透過精神標章設計,推動屬於鹿港工藝產品認證系統與產品行銷、城市觀光等相關產業之識別標示。標誌之設計,應從整體形象包裝著手,涵蓋鹿港鎮傳統工藝產業特質(例如歷史背景、地方特色、與現代工藝差異性或未來發展等)賦予時代意義與附加價值,以視覺識別體系(VIS)之基本組合為主,同時考慮到未來各式工藝產品包裝、認證系統製作或城市行銷紀念商品應用之可能性。

作品要求
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作品不得抄襲仿冒,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應由應徵者自負法律責任。
限繳交一件作品。不設主題,方式不拘,唯僅限平面作品,並須附設計說明
標誌一律以電腦輸出或繪製於20cm×20cm白紙(含4.5cm×4.5cm黑白稿),裱貼於24cm×30cm黑色厚紙板上方。

徵選方式
徵選由聘任之專業人士所組成之評審委員會進行初選,初選原則上預計入選六件參加決選。
初選評審項目及標準:意象表達40%、創意及整體美感40%、相關應用之可行性20%
(通過初選名單將於五月三十日於鹿港鎮公所網站上公佈)
決選將於六月四日(端午節)由主辦單位於鹿港鎮「文開書院」(文武祠廟)舉辦相關活動由現場民眾票選,依得票決定名次。
凡提供作品之徵選者,即表示同意本計劃之各項規定,包括評審規定在內。
徵選須知請於鹿港鎮公所領取,或於
鹿港鎮公所網站上(http://www.lukang.gov.tw/)下載。

報名方式
每件作品背面,請依統一格式,浮貼填妥之報名表(請依附件填寫),於民國92年5月25日前以掛號郵件寄至:台北市仁愛路三段七十八之一號二樓「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收,信封左上角標明「鹿港傳統手工藝產業形象識別標誌徵選活動」,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獎勵規定
決選將於六月四日(端午節)於鹿港鎮「文開書院」(文武祠廟)由現場民眾投票選出:
1.首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20,000元整、獎狀乙張)
2.貳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狀乙張)
3.參獎一名(獨得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乙張)
4.佳作三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2,000元整、獎狀乙張)
§ 得獎資訊於六月十日假鹿港鎮公所網站公佈,獎金及獎狀以掛號寄出。

其他注意事項
1.入選者之送件資料歸主辦單位保存。
2.若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律取消其資格並取回設計權及獎金,如因此傷害主承辦單位之名譽,創作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1) 抄襲或臨摹他人者。
(2) 已公開發表之作品。
(3) 著作權不明者。
3.著作權事宜
(1)首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且其著作財產權須讓與主、承辦單位。
(2)首獎著作人應配合主辦單位向內政部辦理著作財產權「讓與」登記。
(3)以團隊型態參賽者,惟須指定依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相關一切事宜。
(4)主、承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研究、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
(5)基於相關展覽活動及印刷編印之需要,主辦單位得向入選以上之得獎人要求提供作品原稿,不願配合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6)獨得首獎獎金者,需包括完成信封、信紙、T恤設計。
4.送件作品之保管
(1)參加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2)入選之送件資料須配合主、承辦單位辦理之公開展覽,創作者願無條件盡力配合,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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