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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國內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及鼓勵數位內容才子於數位內容領域上更加精進,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繼『行政院數位內容人才培訓計畫』後,舉辦此次『2003數位內容創意設計競賽』,歡迎全國青年才子加入數位內容創意設計的行列。
相關訊息轉知 >> 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主辦『2003數位內容創意設計競賽』
一、活動主旨
希望透過2003數位內容創意設計競賽的舉辦,加強學員製作數位內容作品的創新能力及技術能力,使學員將課程學習的理念與技術藉由競賽應用於作品中,以期勉勵學員於課後亦能自我充實,能將此次課程學習應用於日後工作、生活、興趣,減低國人數位落差,推廣國人數位化普及化及強化國人對於數位領域認知程度,並期望達成中、長期數位科技人才培訓之實質目標。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四、協辦單位: 交通大學應用藝術研究所、台灣科技大學設計研究所、實踐大學媒體傳達系、成功大學資訊工程研究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衛道科技公司、躍獅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昱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數位領域股份有限公司、愛迪斯科技、台灣夢工場科技、Adobe 、Alias wavefront 、Audio Mulch 、Discreet、FruityLoops、Macromedia 、Syntrillium software 五、參賽辦法 比賽辦法公布時間:92年9月 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 92年 11 月 18 日止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 http://multimedia.nchc.gov.tw/contest.htm 參加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五人以下團體或個人。 競賽組別:
(一) 平面設計創作組 (二) 網頁設計創作組 (三) 動態影片創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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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辦法公布日期 |
9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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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報名日期 |
92年9月22日至92年11月18日(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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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件日期 |
92年9月 22 日至92年11月18日(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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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
92年12月01日(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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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舉辦日期 |
92年12月27日(六) |
六、參賽作品規格及參賽方式 1. 繳件截止日:92年 11 月 18 日(郵戳為憑) 2. 繳件方式:一律採郵寄方式進行(請以掛號方式) 3. 郵寄地址:300新竹科學園區研發六路七號 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 數位內容競賽 邱小姐 收
4. 參賽作品繳件資料需包含: v 電子資料: A. 參賽作品(請將成果作品燒製成PC格式之光碟一份) v 書面資料(請以A4格式列印出來): B. 參賽報名表 (請自網站上 文件下載 欄下載格式) C. 參賽同意書 (含參賽者身分證影本)(請自網站上 文件下載 欄下載格式) 5. 各組繳件格式規定說明: (一)平面設計創作組 1. 主題、形式不限,類型包含海報、插畫、漫畫、平面設計… 等,但需以電腦繪圖相關軟體為工具進行創作。 2. 作品需包含5張 平面設計連作,作品規格均為10*10英吋(解析度:300dpi),作品需以參賽主題方向進行,參賽主題由參賽者自訂(參賽作品將由執行單位印刷以供競賽當天評審展示用)。 3. 參賽作品規格:TIF、TGA的檔案格式。 (二)網頁設計創作組 1. 首頁設定為index.htm (小寫)。 網頁之檔案名稱請使用英文。 2. 使用符合HTML語法的軟體製作網頁,或利用JAVA、JAVASCRIPT、FLASH...製作。 3. 可使用PHP、ASP、CGI、MySQL等程式;不得引用有版權糾紛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若遭檢舉為抄襲或同一作品已於其它競賽得獎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4. 作品設計須從Browser 端可使用IE、NetScape瀏覽器播放作品。 (三)動態影片創作組 1. 主題不限,創作方式包含2D視訊特效合成、3D動畫等。 2. 參賽作品片長限制於1分鐘至10分鐘。NTSC 規格(每秒29.97 frames) 3. 請務必同時繳交下列兩種格式 a. 影片解析度 720*480 dpi TGA 格式之連續影像圖檔及獨立之聲音檔(WAV 格式)。 b. 352*240 dpi AVI (請採用Mpeg4 v3 格式壓縮,資料流含音效約6000 kbps)。
七、評審方式 (1)評審委員:由專業課程講師(3-4位)及本執行單位成員(2位)共約5-6位評審委員。
(2)評審方式:12月01日(一)進行初步評審。 12月27日(六)進行競賽展覽與終審
(3)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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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評分重點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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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創作組 |
主題呈現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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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技術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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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構成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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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風格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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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設計創作組 |
網頁內容主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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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與版面設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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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機互動操作介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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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程式設計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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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影像創作設計組 |
主題創意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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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效果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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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技術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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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架構與流暢性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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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效配合與設計 |
20% |
八、獎項規定 各組分別遴選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佳作三名,其獎項如下: A. 平面創作設計組 金牌獎:3萬元 (NT$30,000) 銀牌獎:2萬元 (NT$20,000) 銅牌獎:1萬元 (NT$10,000) 佳 作: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 B. 網頁設計創作組 金牌獎:6萬元 (NT$60,000) 銀牌獎:3萬元 (NT$30,000) 銅牌獎:1萬元 (NT$10,000) 佳 作: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 C. 動態影像創作組 金牌獎:8萬元 (NT$80,000) 銀牌獎:4萬元 (NT$40,000) 銅牌獎:2萬元 (NT$20,000) 佳 作:執行單位頒發獎狀乙張
九、其他注意事項 1. 作品中如有使用他人作品時,需檢附原著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若發生著作權問題,需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各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於參賽隊伍個別擁有,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及為教育目的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3. 所參賽之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且不得由他人代勞,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若有得獎,將追回獎金及獎品。 4.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獎金視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5.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第八十八條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2,000元者,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6.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通知。 7. 報名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自留備分。 8.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洽詢資訊:(03)5776085*253 邱小姐 洽詢電郵:h00fiq00@nchc.gov.tw
本競賽詳細訊息請至活動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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