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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建築博覽會廠商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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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時間、地點:
北區:93年1月31日~2月15日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南區:93年2月29日~3月14日國立成功大學
以上兩區皆為每天上午九時到下午五時


相關訊息轉知  >>

主辦單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國立成功大學

 

一、展覽時間:

北區: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十五日。

南區: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九日~三月十四日,以上兩區皆為每天上午九時到下午五時。

二、展覽地點:

北區: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南區:國立成功大學。以上兩區皆為100個攤位。

三、指導單位:

內政部、教育部、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五、協辦單位:

     教育部環保小組

六、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國立成功大學

七、進出場時間:

進場  北區:九十三年一月二十九、三十兩天。

南區: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二十八兩天;以上兩區皆為上午九時到下午五時。

出場 北區:九十三年二月十六日。

             南區: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以上兩區皆為上午九時到下午五時。

八、參展產品暨設備類別:

 1.綠建築工法類  鋼構,輕鋼構(住宅),木構造,竹構造,預鑄產品及工法,及相關知識、技術等。

 2.綠營建施工法類  溪流、河川生態工法,護坡之生態工法,植生工法及相關技術等。

 3.自動化(設備)工程  組件式建材及工法,組立式隔間,智慧建築設備…等。

 4.節能與監控系統  空調節能系統,節能監控系統,高效能燈具系統…等。

 5.綠(環保)建材類  符合「高性能」:具高防火性、高防水性、高隔熱性、高防音性

                    「生態」:具省能源、省資源、減廢及自然材料

                    「再生」:為回收再利用之建材

                    「健康」:具低逸散之有機氣體(如甲醛、TVOC等)

       符合上述之各種內外裝建材、天花板、地壁(石)材、油漆、地毯、合板、裝潢材料、PVC地磚、隔熱玻璃、家飾品…等。

 6.再生能源類  太陽能利用,風力利用,水力利用,地熱利用…等。

 7.水資源與基地保水類  節水(省水)器具,雨水利用,中水再利用,透水舖面施工,基地保水設計與施工…等。

                              8.環境控制系統與設備類        和環境控制、外遮陽、屋頂隔熱、污染防治、水處理、噪音防治、空氣淨化、自動偵濕系統、垃圾處理及廚餘利用之有關環保事業等。

 9.自然生態類  原生種植栽,自然棲地復育,有機土壤…等。

                    10.其他相關類  綠建築相關專業媒體、圖書、電腦資訊、網路服務及相關之儀器、行業等。

九、廠商條件與資格:

     1.廠商所展出之內容,須具有相關認證或測試,如正字標記、環保標章、省水標章、節能標章,隔熱檢測等,或經本中心審核認可者,方得參與本次展覽。

      2.凡合乎展出內容之製造、代理、經銷、進出口商及顧問諮詢、服務行業之公司或個人,領有合法証照或合法經營者。

     3.仿冒、偽造、變造或有其他違法情況,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立即強迫出場,所繳各費不予退還,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十、廣告宣傳:

1.電視—有線及無線電視廣告。

2.報紙—國內知名報紙,如自由、中時、聯合、工商、民生……全部在展前、展會中密集見報。

3.雜誌—建築師雜誌、專業電話簿、室內設計雜誌……。

4.廣播—中廣、台北之音、等……知名電台。

5.請柬—寄發1萬份請柬遍邀專業人士及政府機關、建築業、室內裝修業、營造業、學校等…前來參觀。

6.大會手冊—一以光碟片製作的導覽手冊,並建構網路虛擬展、延續並擴大展出效果。

十一、專刊及虛擬展廣告:

本屆大會專刊以光碟方式發行,並架構網路虛擬展,廠商有意在光碟片及虛擬展中刊登產品廣告以延續效果者,請填妥廣告製作委刊單連同支票、攤位報名表繳交大會經手人,詳情請閱委刊單說明。

十二、參(退)展辦法:

1.本參展之場地為本大會免費提供;其攤位為一3m ´ 3m之標準攤位,惟其於報名時請填妥報名表、連同參展保證金每攤位N.T$3,000及清潔費每攤位N.T$300 (即期支票)一併繳交大會經手人即完成報名手續。(其參展保證金N.T$3,000將於參展結束後無息退還各單位)

2.完成報名手續之廠商屆時因故無法參展,請於協調會前通知主辦單位,大會將酌予扣除部份保證金N.T$1,000後,保證金餘款及清潔費無息退還;協調會後,無論任何理由,概不得要求退費。另於參展期間不得於展期未結束前,將參展攤位上之參展內容撤離(退出),否則大會亦不退還所交繳之保證金及清潔費。

3.本參展之廠商須同時參與北區與南區之參展活動;不得只參加單一區之參展活動。

4.未繳清各費用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得參展。

十三、參展費用:

1.本大會免費提供為一3m ´ 3m標準攤位(為空地一塊,沒有隔間、沒有地毯、沒有投射燈、沒有桌椅等任何配備),報名時,每一攤位需繳參展保證金N.T$3,000及清潔費N.T$500,否則視同未報名。

2.請參展單位自行裝潢各自攤位。另本大會可代辦裝潢,每一裝潢攤位3m ´ 3m擁有三面隔牆、三盞投射燈、公司全銜一組、110V插座一個、接待桌椅各一張。其費用為北區新台幣3,150元整,南區新台幣3,675元整,兩區皆需者合計為新台幣6,300元整(以上皆含營業稅5%);若需本大會代辦裝潢者,請於報名時既將參展保證金與代辦裝潢費,分別開立一併繳清。

十四、攤位分配:

      1.於召開協調會時依攤位多寡、大會分區及報名先後順序選位。(繳清各費後始得選位)

2.不得將攤位分租、轉租他人。

3.違反規定或非主題相關產品者,取消展出資格並沒收所繳各費。

十五、攤位裝潢:

1.大會代辦裝潢者,悉依標準格式統一施工。

2.自行裝潢者,須依本大會之相關規定,否則大會逕自拆除並追償拆除費用。

十六、廠商協調會:

於適當時間以電話、專函分別通知。

 

 

十七、報名:

即日起開始報名至十一月15日止,額滿後報名者列為後補;為確保展出水準及參展廠商權益,大會保留接受報名與否的權利。

大會洽詢電話:(02)86676398#114傳真(02)86676397 吳美玲

E-mail: banita@cabc.org.tw

有關各單位之參展內容,請於報名前先將內容簡介以傳真方式向本大會確認;本大會得依其內容是否與本博覽會相關,有決定其是否參展之權力。

本展場禁止零售及現場之販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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